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工作

2007-09-29 10:23 pm
政府有一些工的聘用條款是"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十二個月。"
我想問若果做呢d工做唔夠十二個月想唔做會點?係咪佢一話請你就同你簽12個月?

回答 (2)

2007-10-08 3:12 pm
✔ 最佳答案
"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十二個月。"
上述意思是指這份工作只做十二個月,
十二個月期滿後,
要看表現來決定是否和該員工續約.
至於你問到做唔夠十二個月想唔做會點?
只要預早一個月以書面通知上司便可以,
離職時是不用補錢的.
2007-09-29 10:27 pm
Yes!!!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40: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29000051KK0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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