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債務唔係我用,我老公話無錢出糧比伙計,前前後後借咗30多萬,而家又收唔到數,(佢係做工程判頭)找法援又唔接受,10月份嘅最低還款都無辦法,佢而家只是揸的士幫浦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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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攪咗破產後,無同公司講,算唔算犯法呢? 如日後比公司知道,我又是否屬瞞騙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