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回 港 證 是 簽 發 給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民 以 作 往 返 中 國 內 地 及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用,一 般 11 歲 以 下 的 人 因 未 領 有 滿 十 一 歲 的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証 都 會 使 用 回 港 証 出 入 境 囉 ;
過 咗 十 一 歲 而 又 攞 咗 滿 十 一 歲 的 永 久 居 民 身 份 証 都 唔 使 再 用 咖 啦 , 除 非 唔 好 彩 遺 失 咗 身 份 証 而 又 要 返 大 陸 或 澳 門 先 用 得 著。
特 別 事 項
按 現 時 「 出 入 境 簡 化 計 劃 」 , 年 滿 十 一 歲 或 以 上 並 持 註 有 「 * * * 」 、 「 * 」 或 「 R 」 標 記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或 本 地 簽 發 的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的 人 士 , 經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往 返 中 國 內 地 或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時 , 可 免 在 香 港 出 入 境 管 制 站 使 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回 港 證 或 其 他 旅 行 證 件 , 亦 無 須 填 寫 出 入 境 申 報 表 。
如 兒 童 樣 貌 有 所 改 變 , 與 現 時 持 有 的 回 港 證 上 的 相 片 有 所 不 同 , 可 在 現 有 回 港 證 的 有 效 期 屆 滿 前 提 早 申 請 換 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