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對會計常識一知半解,請有經驗人仕幫忙.
一位(A君)股東及一位(B君)秘書組成了某間有限公司,
公司真正運作:秘書(B君是真正老闆),反而股東(A君是掛名),
問題如下:1)秘書存資金入公司(會記帳是否記股東存入?),
2)股東-用自已名義購買樓宇之每月供款及水電煤支出費(能否在公司出數?)
3)秘書-能否出糧?(會記名稱又是什麼?)
4)秘書身份-是職員?或股東?
5)可否解釋一間有限公司,為何會由股東和秘書組成?而不是兩個老闆呢?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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