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非原居民擁有農地如何改為住宅用地

2007-09-28 1:01 am
新界非原居民擁有農地如何改為住宅用地
更新1:

請問是否須要種丁?

回答 (1)

2007-10-02 7:12 pm
✔ 最佳答案
你並非原居民但想建丁屋, 先決條件是:
1. 你的農地適合建丁屋
地政總署目前的政策, 是建丁屋的土地必須在「認可鄉村」的「認可鄉村範圍」內(即環繞認可鄉村周圍300呎的地方) 及在法定規劃圖則上被劃作「鄉村式發展」(Village type Development) 用途. 超過300呎範圍但劃作「鄉村式發展」的土地亦會獲得考慮.
2. 找到一位原居民願意出讓他的丁權
有合適的土地, 你還要找一位「認可鄉村」的原居民, 和他達成協議, 用他的名義向地政署申建丁屋. 由於地政總署規定建屋的土地必須是由申請人 (原居民) 註冊擁有, 所以過程中你要暫時將土地轉到和你合作的原居民名下, 完成及取得滿意紙後向地政署申請取消轉讓限制及補地價, 然後再將地連丁屋轉讓給你.
參考資料:
認可鄉村名單: http://www.landsd.gov.hk/en/images/doc/rv0607.pdf
地政總署有關申建丁屋的指引 : http://www.landsd.gov.hk/tc/legco/house.htm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36: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27000051KK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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