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加強版的『至關懷』危疾保障計劃更特設「長者現金回贈」。當受保人年屆86歲,在扣除其危疾賠償後 (如有),便可一筆過領取投保額的餘款;假設客戶的投保額為100萬,如沒有任何索償,到86歲時便可取得100萬現金,使客戶能有足夠現金儲備,應付晚年突如其來的醫療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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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86至100歲時, 14年, 100萬夠不夠醫療開支呢? 假如不更長命, 是否比一般保至100歲的保障計劃更好呢? 請問我40歲, 現在買這個投保額100萬, 即是要供幾多年, 每年幾多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