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42年<<南京條約>>簽訂後,香港伊淪落英國人手中成了英國殖民地,早年香港人口稀小,英國人未重視發展這荒地。因此,香港政府也未有發展教育。1866年,政府才問辦第一所政府學校一中央學堂,學堂章程將英文列為一定要修既科。1877年,軒尼詩出任港督,大力鼓吹學生學習英語,認為: [[基於政治和商業上的須要,所有政府學校一定要實施英語教肯]]
至此,殖民地的英文教肯大抵便奠下了基礎
[睇完答問題] {{上面D字打左好耐幫手答下==}}
1.香港政府早期的辦學目的是什麼?
2.英文教肯與當時政府辦學目的有何關係?
3.你認為當時的香港政府辦學目的是不恰當?請詳細說明。
4.政府應否將9年免費教肯提升為11年? [50字] {{吾識做可以吾做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