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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色彩詞是指描寫事物的顔色詞.
一、色彩詞的摹色摹色就是用色彩詞(或加上某些音節)去摹繪事物各種色彩感覺。
例如魯迅曾這樣描寫南國的雪景;“雪野中有血紅的寶珠山休,白中隱青的 單瓣梅花,深黃的磐口的臘梅花;雪下面還有冷綠的雜茸”——這段話連用幾個色彩詞:“血紅” 、“白中隱青”、“深黃”、“冷綠”,冷暖二色相映生輝,使得絢麗動人,“滋潤美豔”的江南 雪景,躍然紙上。
郭沫若《路畔的薔薇》,則完全是另一種情韻;“薔薇的花色還是鮮豔的,一 朵紫紅,一朵嫩紅,一朵是病黃的象牙色中帶著幾分血暈”──濃淡相間的色調,將薔薇花淒寂凋 零、楚楚動人的情態描摹得生動逼真。我們知道,文學作品的語言,首先要求具體形象,有聲有色 。而色彩詞在描情摹色上,確實有得天獨存的條件。它的作用和效果,是其他詞語無法替代甚至望 塵莫及的。因此可以這樣說,要掌握色彩詞的運用,首先要認識到它的摹色特點。
二、色彩詞以此色襯彼色,烘雲托月,從而使要描繪的事物鮮明耀眼,光豔逼 人。這種運用在古詩中已相當普遍,
“江碧鳥愈白,山青花欲燃”,“應憐展齒印蒼苦……一 枝紅杏出牆來“
李清照的“綠肥紅瘦”句。色彩詞的襯托使用,可使描繪物件從搖曳的光彩中脫穎而出,
巴金的《海上日出》,一道金光 竟使大海失色。
古人所謂“萬綠叢中一點紅”,也正揭示了色彩詞這種美感效應。
三、色彩詞是色彩詞的活用,故又稱“轉品”。一般是轉用如動詞。
蔣捷的《一剪梅》:“流光容易把人抛,紅了櫻桃,綠了芭蕉”——在這兒,本來用於形容性狀的色彩詞,被賦於動作性, 從而顯得情趣盎然,生動傳神。試想,如果原句被改爲“紅的櫻桃,綠的芭蕉”,那還有什麽詩意 可言呢?
四、色彩詞的誇張。也就是有意強調 事物色彩方面的特徵,並對其加以渲染和擴大。 “
綠色的草原,綠色的空氣——明亮而濃郁的綠色令人目眩。左右前後,天地之間都是這綠 的流動。它包含著若澀、親切和捉摸不定的一股憂鬱。
五、色彩詞的移就這也是一種較爲常見的色彩詞修辭方式。這主要是用色彩詞來形容無色采屬性的事情
例如:“我不相信,一九七六年的日曆,會埋著這個蒼白的日子”——日子是一個抽象概念,看不見摸不著,更談不上色彩。可是,這 兒用“蒼白”做它的修飾語,我們不僅不覺得荒謬,反而更真切地感受到這個“日子”的黯淡,淒涼
六、色彩詞的象徵和暗示象徵就是借助聯想,以具體的事物表示抽象的意義。
暗示所指範圍較廣,凡以乙示甲的說法,都可稱做暗示 。但在色彩詞運用中,這二者往往相互交織,難分彼此。色彩詞的象徵意義,古已有之,巨隨國度 的不同而不同。在我國古代,人們視黃色爲至尊,視紅色爲喜慶,視白色爲不幸……時代在變,人們賦予色彩詞的象徵意義,同樣在不斷變更。戰爭年代,人們用紅色代表革命,用白色象徵恐怖。 到了今天,又有人用色彩來象徵情感:紅色表示熱烈,藍色表示純潔,黑色表示冷漠——凡此種種 ,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