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在台灣一天見到的小孩總數,很可能超過在英國一年見到的小孩總數。小孩,在英國人眼裏是未馴化的,就跟野獸一樣,不宜出現街頭;有些公共場所,比方說某些「高級」餐廳,甚至禁止小孩進入,因為他們還沒有成為紳士。
也因此,當街上有英國小孩對你感興趣時,你要特別小心,因為小孩是不會出現街頭的,除非是一些喜歡胡作非為的「野孩子」。他對你的那種興趣,就好像對一隻猴子或一隻昆蟲的興趣。當他跟你「打招呼」,經常只是為了捉弄你,而不是真的想對你表示友善。(當然,我不是說每一個都這樣,我只是說某個相當大的比例,不要每次都逼我做這種低能的聲明。)他們的共同口頭禪之一就是「滾回你的國家」。
其實這些出現街頭的野孩子是誠實的,他們只是如實反映他們所接受的教育。至於那些沒有出現街頭的,日後長大成人,則變成了英國紳士。他們真的很紳士,他們可以彬彬有禮地*****。當然,他不會說得這麼白,他會拐彎抹角用許多很紳士的話來表達這個*****的觀點。
英國人有一種馴服大自然、馴服動物、馴服人類、馴服花草樹木的強烈嗜好。所謂馴服,就是立下種種繁文縟節,依規則生活,依一定的軌道運轉;嘴唇要咬緊,情緒不能外露,學習「彬彬有禮」地罵人損人挖苦人傷害人,而不要直接說*****或媽咧個B。
這就是英國紳士的真實寫照。但這套紳士「教養」,只適用於白天,適用於沒有喝酒時,適用於面對面時,適用於鎂光燈前,適用於白人之間;不適用於晚上,不適用於四下無人之處,不適用於喝酒之後,不適用於非白人。
在許多英國紳士眼裏,非白人永遠是矮一級的,不配享有完整人權,於是,叫罵、恐嚇、故意驚嚇或在街上對你丟些瓶瓶罐罐,似乎也就不足為奇。特別是到了夏天,氣溫每升高一度,英國紳士的數量就會減少一成。很多冬天不敢做,白天不敢做的事,一到夏天,就什麼都敢了。對白人不敢做的事,對非白人偏偏就敢。
比方說,前幾天,台灣朋友來訪,我們去車站迎接。劍橋火車站周圍本來有個臨時停車場,可以免費臨時停車 20分鐘。但最近市政府為了賺錢,把其中一些停車位出租給民間租車公司。這事並沒有給居民任何通告,出租車位也沒有明顯標示,只弄個巴掌大的小牌子掛著。
那天,我們不知道臨時停車場有這樣的政策改變,於是就把車子像往常一樣停了。只停了不到兩分鐘,回來準備離去時,突然有一輛車開過來,堵住去路,有個人下來卸貨。我覺得很莫名其妙,空間那麼大,為什麼故意堵住去路?這不像英國紳士的作為。但我做為一名台灣紳士,習慣逆來順受,完全不做聲,想等他自己把車子開走。
不久之後,那個英國紳士來了,他很冷靜、很優雅地問說「你識不識字?」我一聽就知道,它媽的又來了,又遇到種族歧視的混蛋了。但我還是點頭表示識字。英國紳士於是就指著那個擺在地上的小牌子,一副很不屑的樣子說,他已經報警,叫我等著瞧,警察馬上會來。
我當時還半信半疑,心裏納悶,這跟警察有什麼關係?英國警察有那麼閒嗎?你的車子若停在別人家門口,主人跑出來,用人牆、用車子堵住你的去路,是他犯法(妨害自由),還是你犯法?車子停在別人家門口,犯了英國哪一條刑法,竟然能因此堵住去路叫警察來逮人?
我當時真是一頭霧水,但想想算了,他媽的,寄人籬下,豈能不低頭?為了反恐大業,也許這個身負世界和平重任的國家真的有些什麼特別法也說不定,專門對付停車停錯格吧?
後來,他卻丟下一些威脅的話,說下次就要夾住輪胎如何如何,然後就自己把車開走了。
事後,我們慢慢回想,才恍然大悟這是怎麼一回事。這裏頭的微妙之處,恐怕只有我們這種「英國通」才有辦法解讀。所謂「已經叫警察來」,只是一種蔑視。因為英國紳士總以為非白人都很落後野蠻,而警察是一種「文明」的象徵,背後的意思是:「我們是如此文明守法的人種,我們有警察這種東西,隨時為我們服務,哼哼,你們有嗎?」
另一層意思是,他們認為,非白人都很膽小,聽到已經叫警察來,很可能立刻下跪求饒。沒想到我卻說好好好,等警察來。他一聽反而愣住,這套文明把戲玩不下去了,只好丟下幾句狠話了事。實際上,他哪有可能叫什麼警察,警察怎麼會管這些事?依我看,光是在那火車站,每天可能會有上千人車子停錯格,警察豈不是要 24 小時駐守,保護那個已經被租走的停車位?
這就是英國紳士羞辱人的方式。他做為一個紳士,當然不會罵XXX,但他會用這樣一些所謂文明的象徵來表示對你的一種由衷蔑視。重點是,他不是真的想蔑視你,而是真的以為你們非白人就是這樣落後(其實這也是某種事實,問題是,不是每一個台灣人都這麼爛)。也因此,「已經叫警察來」,才會成為一種傷人、羞辱人的武器,意思是:你應該學習文明,像我們白人這樣文明;我們有警察,你們有嗎?害怕吧?那就趕快求饒吧!
這是紳士的文明做法。至於野孩子或沒有成為紳士的英國人就不是這樣了。叫罵是家常便飯,有時更會揍人或丟東西,有些華人或亞洲人開的商店不時遭受破壞,或被人用油漆在店門口反覆塗上一些不堪入目的字眼或恐嚇。
今年四月底,曼徹斯特有家華人小吃店,常被破壞或用磚塊砸不說,甚至還被打。後來有一天,二十幾位英國小孩,就把老闆拖出來圍毆,用鐵棍、磚塊打,光天化日下,足足打了 15 分鐘,活活打死。這群小孩,不過十六、七歲,其中更有幾位女生,有的只有 14 歲。
你能想像一群台灣國中或高中男女,把一個移民台灣的英國人,在光天化日下,只因為對方的膚色,就把他在他家門口活活打死嗎?這還不夠野蠻嗎?
七七爆炸案之後,一位巴基斯坦遊客來英國探親,大白天到附近商店買個東西,一轉身出門,居然被一群路過該處的英國青少年,指著鼻子大罵「塔立班」、「塔立班」(「塔立班」就是被美國侵略推翻的前阿富汗政權),然後一陣拳打腳踢,當場活活打死。
除此之外,七七爆炸案之後短短一個禮拜內,光是有報案處理的種族攻擊事件,就已超過一百件,其中有些更打成傷殘。
一到夏天,氣溫每升高一度,種族歧視的氣氛似乎就會增高一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氣溫連結,我也搞不明白,也許是因為夏天到了,人心浮動,而且,英國人上街遊玩的機會增多,攻擊事件自然也增多。
夏天走在劍橋這個所謂學術重鎮,必要的警覺性是一定要有的,特別是經過某些 PUB 時,更要特別小心。在危險距離你三十公尺前,你還有機會逃開;必須眼觀四面,耳聽八方,隨時小心危險和各種羞辱,而且要學會判斷紳士和非紳士的區別,他們有不同的糟蹋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