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長的女兒----准名校中一生干犯偷。這是數份大報紙的小標題。事件令到這名女孩身心受創,她已經三天沒有上學了。才11歲的女孩實在不知如何面對這種事,而她本應收到的名校中一入學通知書也不知何故而遲遲未到。她是我女兒的同學,二人自小一到小六都同班。我和她的一家都非常熟悉,當然也包括她的校長爸爸。今天她和她的校長爸爸就到了我的律師樓和我商討此事。女孩告訴我她感到後悔也很傷心,但她也明白自己須為此事負責。而校長爸爸說日前警方通知他如果女兒認罪的話可以警司警誡及不留案底。他也覺得這是最好的辦法。
校長走後我細閱文件;發覺案中有些疑點係可供辯解(90%有得打)。但首先是要女童在法庭上否認控罪,再推翻先前認罪的口供,最後再提出新的論據。成功的話可以在法律上完全清白,失敗了都不過留案底。作為朋友、長輩、及專業律師,我竟然要教11崴的世姪女在法庭上講大話及”屈”警察以求脫罪 ! 我雖然很有信心成功,但我是否應該告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