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點來??

2007-09-23 8:44 am
我淨係知天主係舊約時代係西乃山頒佈十誡俾梅x

除左上述資料

請問重有冇關於十誡的資料

急用.....唔該各位 =]

回答 (3)

2007-09-23 8:51 am
✔ 最佳答案
一般人聽到摩西十誡,首先想到的是"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證陷害人" 等幾條在人類所有文明社會都共同奉行的法律..道德準則。

但是十誡的內容並不僅僅限於此。



作為可能在三千多年前就已出現,實施於一個落後部落的法令,

根據現代社會的標準,是非常野蠻的,甚至稱之為憎恨說教也不為過。



十誡的頭三條,全是要求人們迷信耶和華,

"除了耶和華,不許拜別神"、"不許制造和崇拜偶像"、"不許妄稱耶和華名,



【如果違背,一律處死】: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出22:20)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

若暗中引誘你,說,

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是你四圍列國的神。

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

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

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死他,

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申13: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利24:16)



這些法令要是真施行起來,

一切無神論者、佛教徒、道教徒、回教徒等等,都該被趕盡殺絕。



十誡的第四條,是要求遵守猶太人的習俗,須守安息日為聖日,

即禁止在星期天做任何工作,違反者也是處死:



"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

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20:10)



"六日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

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出31:15)



第五條須 "孝敬父母聽上去似乎符合中國人的道德觀,

但是《聖經》的原本意思,卻是極其殘忍的: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利20:9)



第六條"不許姦淫",《聖經》的說法也與現代社會觀念不盡相同,



除了禁止亂倫、通姦,還禁止同性戀、獸交,甚至在月經期間同房,

違反者也一律處死。(利20:10-21)



甚至,如果新娘不是處女,就要用石頭將她打死 (申22:21),



女人如果在城裡被強姦,也要被處死,在城外被強姦的才能被饒恕 (申22:25)。



《聖經》對女性的歧視是顯而易見的,在第十誡 "不許貪 戀他人財物" 中,

就把別人的妻子也當成了與房屋、奴隸、牛驢同樣的財物。

而當《聖經》說不許貪戀別人的奴隸時,顯然也是支持奴隸制的。  



【以上每一誡,條條都要人殺人】。

具諷刺意味而可笑的是,十誡中,卻堂而皇之列出一條,

叫做 "不許殺人",美國眾參兩院的議員們,原教旨基督徒們,

要人們遵守的,竟然就是這種慘無人道的戒律!



摩西十誡中那一條條慘無人道的律法,

在今天,即使是最虔誠的基督徒,也無法一一照辦。

有基督徒辯解說,因為後來與上帝有了新約取代舊約了,

所以就不必再按原文遵循摩西十誡。



這樣的基督徒,顯然並未認真讀《新約》。

耶穌在山上佈道中,已明明白白地告訴信徒們,

舊約中的上帝的律法是永遠不可廢除,一丁點也不能廢除的: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

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

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太5: 17)



而且,耶穌還給摩西十誡增添了更為不近人情、更加殘忍的內容。

比如,對不可姦淫一條,他如此解釋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

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

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

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5: 32)



這就是說,看見婦女動淫念,婦女離婚,乃至娶了離婚的婦女,

都是犯了奸淫;如果不把眼睛挖掉,把手砍掉,就該下地獄。



基督教極力把耶穌打扮成愛的化身,讓那些未細讀過《聖經》的人覺得,

即使不承認耶穌是上帝,也該承認他是盡善盡美的聖人。



但是,如果我們按現代社會的道德標準來衡量福音書中所記載的耶穌言行,

卻會發現他其實是恨的使者: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10:21)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 ,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4)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

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
2008-05-21 4:11 am
你太過斷章取意聖經的內容了吧! 拜託你理解清楚聖經的內容, 才發表你的言論啦! 還有你說 “在今天,即使是最虔誠的基督徒,也無法一一照辦。”, 這是理所當然的! 哪有人不會犯罪? 人一定會曾犯罪, 只看你會否知錯能改.

你是否有太大偏見呢?
2007-09-23 9:01 am
十誡(עשרת הדיברות),有时可能写做十戒,就犹太人传说中是上帝耶和華藉由先知摩西所寫下的十條規定,作為猶太人的生活的準則,也是最初的法律條文。








内容
天主教的十誡条文與猶太教和基督新教是不同的。

聖經
《聖經·出埃及記》20:1-17「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第一條(3節)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
第二條(4-6 節)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條(7節)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條(8-11節)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條(8節)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13節)不可殺人。
第七條(14節)不可姦淫。
第八條(15節)不可偷盜。
第九條(16節)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17節)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天主教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第三誡 守瞻禮主日。
第四誡 孝敬父母。
第五誡 毋殺人。
第六誡 毋行邪淫。
第七誡 毋偷盜。
第八誡 毋妄證。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

基督新教

第一條  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第四條  以主日為聖日,要敬拜上帝表示感謝之意;
第五條  應孝敬父母;
第六條  不可殺人;
第七條  不可姦淫;
第八條  不可偷盜;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條  不可貪戀它人財物。

历史
圣经中说摩西帶領過著奴隷生活的以色列百姓離開埃及,在抵達約旦河東岸之前,流浪了40年。在前往迦南(流著奶與蜜之地)的旅程途中,摩西在西奈山上受上帝之命造的約櫃為信仰的象徵,約櫃內藏《十誡》的石版,《十誡》是造物主耶和華和以色列民族締結的契約,此後以色列的人民過著遵守律法為基本原則的生活。

參考

梵蒂岡天主教要理問答
《聖經》出埃及記20章
聖經與異端的十誡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59: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23000051KK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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