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9月7日於新公司上班..職位係一般的 Sales..
於9月9號放左一日假.之後一直無放假..至今(20/9)
我知道至到22號..我到依然要上班..但令我生氣的是..所有其他員工..都依然照常放假..唯獨我一人..而我更加不清楚自己邊日先可以放假..因由我直屬上司安排我的假期..好明顯,如果其他員工照常放假(更加有人連放兩日).咁就唔會係人手不足..我已經同我直屬上司反映..答複是"應該大約係 22號到補返比你.."..但我今日得知..22號依然上班..
入職時,簽定的合約.定明公眾同勞工假我都享有..(當然明白到Sales一定是放閒日及補假)..現是我只有忍..(因未找到新工..)
我想各位提供..僱主咁樣安排,是否違法...勞工發例.又有無保障到我??
除左越級反映忘外..我又有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