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撻訂,經紀佣金及印花稅

2007-09-20 2:54 am
我買剛在上星期買了一個單金, 但發現銀行估價未能到達該單位的買入價, 第二天早上, 我已馬上通知經紀,我欲撻訂. 地產經紀一直在追簽取消臨時買賣合約協意書, 但我真的不願意簽, 由於買樓當天在經紀的"你一言,我一語"下買了這個單位. 未有周詳的考慮, 現在已給業主殺訂, 經紀亦要我賠業主的佣金, 亦要我付印花稅. 請問我應否簽協意書, 如果不簽, 到期日還未交大訂,是否已代表臨時買賣合無效. 經紀佣金我是否可以不付 ? 印花稅是否要付 ?

回答 (3)

2007-09-20 4:58 am
✔ 最佳答案
1) 請問我應否簽協意書, 如果不簽, 到期日還未交大訂,是否已代表臨時買賣合無效.

如簽定 臨時買賣合約後悔約是不一定要簽取消合約 ,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如業主悔約必須於第一時間表態(一般要24小時通知)


2)經紀佣金我是否可以不付 ?
經紀佣金要check 返臨時買賣合約上註明的任何一方違約需付經紀佣係幾多,咁你就要比幾多,因為簽左合約就要有合約精神,你唔比佣地產係有權告你...

3)印花稅是否要付 ?
一般臨時買賣合約至正式買賣合約是14天內的話, 印花稅是不會在呢段時間收.但臨時買賣合約至正式買賣合約是14天後的話,印花稅是要先付,但不是比地產,而是比律師....
另取消買賣合約後,印花稅是可以申請豁免或退回
2007-09-20 2:13 pm
1) 合約未能完成,是不需向田士廳登記,無需繳付印花稅。

2) 您是成年人,任何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不可以辯稱是被人強迫下買樓的,香港是法冶之區,大家是在合情、合法、合理下簽約的。您既已簽了,法律上則代表您認同及接受有關條文。

您需按合約去履行。不履行即違約,您的訂金除予被業主收下,還需再賠多一倍的訂金。而且您需賠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

臨時買賣合約,是有法律效力。您違反及不履行該合約,您是需按合約訂明的去賠訂及處理。

您以為不理會,當無事發生?
您的後果是凍結所有資產,直至您賠足為止。

日後,無論您需向銀行借貸,在正面信貸資料庫中都會查出,您不獲批的機會是很高的。簽了約,您已負上法律的責任,需去履行。

3) 我不知您是否只因估價不足的問題,還是其他因欠債而不獲銀行批核。若是因估價,您可向其他銀行查問,有些細型銀行,若您的個人信用沒有問題,及薪金是合資格,只差數萬元的估價,是絕對可以做足的。

您要繼續履行合約,要補救仍可以。在乎您的心態是否負責的人,還是以為不需理會,不需為負法律責任?!

記著,您簽合約是有您情我願的情況下,沒人迫您。您只可說您們在議價中,有不斷的爭議。沒人能強迫您,您要簽是自願及明白所有所負的法律責任。

買樓是人生大事,甚可以說未想清楚呢?既然未決定,為何要簽約呢?活在香港,所有人受法律保障,亦需履行法律精神。根本沒有辯駁的理由!

而且我真的不明白您,是血汗錢嗎?您可以任意由它被業主及經紀吃掉,您不傷心吧!我會勸喻您,就算找不到銀行估足價,仍要找,您一定要履行合約。除非您的金錢是從天而降,不需一分一毫去儲蓄,被人抹殺都沒有多大的感覺,不然,您不覺得可惜嗎?

人生在世,要處理、面對、承受的有很多,為了自己一時胡塗的決定而後悔?!怎可能。已長大了,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在法律上連半點討價還價的理由,您都沒有!

買樓是開心事,眼前任何困難都要解決。我不相信沒有出口位的,在乎您的心如何想?您這個決定影響您的個人誠信,您的違約令人看不起您。沒有誠信的人,只會一敗塗地的。不要為自己的負面行為已繼續,做人做事,經歷多的困窘,相信仍有路走的。

您的心若想要繼續下去,是可以的。您向其他銀行清楚表達此事,他們有生意怎會不做呢?只是您有沒有心去逐間拍門,以誠意表達您的困境,我會相信事在人為,人只管有心,多困頓的事都能跨過。NEVER SAY NO! NEVER GIVE-UP!

為了少許的錯折而放棄,不值得!亦沒有意思!賠了金錢,亦賠了自己的誠信。

人要走的路很漫長,經歷失敗,要懂得在何處跌倒,何時站起來。不是跌下就作罷。成年人,而為自己所做的事承受後果。

正如,我最近被一些無恥的網友,不斷欺負,惡意指責、挑釁;那麼我的心是真心為提問者解答問題的,我是出心為大家,是義務的,是為人們服務的,是誠心去替人解決疑難的。經歷那些人死心不息地挑戰,我也想過要放棄,但當看到您們的問題時,不由自主地出心去解答。目的為了什麼呢?要分數、要人讚譽。不!這些只是虛幻,不能當飯吃。

只想真心為人服務。我的回答風格,除了教導如何解決您們的問題外,很多需人性化地與您們傾談,灌渝正面的人生觀。有些人的批評非在理性情況下,我根本無需理會,公道自在人心,對嗎?

為了轉導您們,被人惡意的挑弄是非,我的心情,亦跌進谷底。有誰來開解我呢?不過,我懂得尋求方法,找專業的人傾談。正如您一樣,我亦需找出口位。難道被人挑釁,就放棄以心為人服務的理想嗎?是義務、沒金錢、花很多精神時間去回答。接受的,有正面的回應的,我當然很開心。批評的,惡意中傷的,我會原諒他們的無知。我是感受很多人仍支持我的。不然,在這段時間內仍有很多提問者,不斷給我評價高分呢?

正如,人生所面對的苦難不只是一次。要磨練的亦不計期數,難道不去處理,問題就會解決?不!這只是一場微少的考驗。

我以心去幫您,亦希望您能幫自己,不要放棄,事情是可以解決處理的。貿貿然為了畢身的積蓄而白白奉獻給別人?值得嗎?不如您捐去慈善機構,幫助更有需要的人,來得更有意義。對嗎?

這間銀行給了您難題,我會相信希望在明天的,是七色的彩虹。我會希望總有銀行會做到的,那間銀行不吃飯,不代表其他銀行打開門有生意不做的,對嗎?找緊時間,花一日的時間,行遍所有大細的銀行,怎會找不到呢?

把握下大訂前的日子,盡快找到為止。向銀行表示您的時間緊迫,他們會明白的。您亦需一邊找律師樓處理,不是空著在想,無意思的!人是要靠努力換取成就的,遇上一少的錯折就白白放棄,涂然!不值得的!

我等著您給我好消息。GOOD LUCK!

2007-09-20 06:57:41 補充:
您看看以下我曾回應的問題,她差點被業主、經紀及律師三方聯同欺騙,連首期都白白騙去。結果,仍能解決,在乎您怎看: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91001156

2007-09-21 09:20:38 補充:
jennie_ll:回答內容不盡不實,ewlman與回答者根本不理解真正的答案是什麼!這不單無助提問者的思考,而且阻礙給予其他閱讀者的正確答案。

ewlman很主觀及無知,不然買樓應有的基本知識都不知下,貿貿然未做足功課就落訂。最終自己的訂金要被抹殺!還不感悲痛及學懂得從中學習,對於我用心提點及輔導都聽不入心,可見此人很膚淺。及只管逃避問題,不願勇敢去面對及解決。

我教導他如何正面解決,都不接受,難怪提問者有這遭遇。

有句說話:好人有好報、壞人有壞報。
2007-09-20 3:22 am
因你撻訂,所以你需付雙邊佣金,但不用付印花稅,因交易未能達成.
你可參考你所賣寫的買賣表格3.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00: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19000051KK0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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