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樓宇是否最長在2047年便到期?到期後會怎樣?

2007-09-19 7:07 am
本港樓宇是否最長在2047年便到期?到期後會怎樣?
有否樓宇是超過2047年才到期的呢?
更新1:

多謝兩位回答! 還有沒有人知得更清楚和詳細呢?謝謝。

更新2:

多謝 N70 的詳細回覆。 是的,因怕沒人回覆,所以在不同分類多問了一次。

回答 (3)

2007-09-19 11:49 pm
✔ 最佳答案
其實不是全部樓宇所在的土地的地契都會在2047年6月30日到期的。例如新地君滙港的地契便是2052年3月3日才到期(見:http://www.harbourgr een.com.hk/tc/refere nce.html)
2047年6月30日這期限是源於《中英聯合聲明》中香港回歸後「五十年不變」的基本方針,《聯合聲明》的附件三(http://www.cmab.gov. hk/tc/issues/app3.ht m)就具體規定了回歸前港英政府處理土地契約的方法。
附件三第一款規定,《聯合聲明》生效前批出的超越1997年6月30日的地契和其中的權利,回歸後會繼續獲得承認和保護。
附件三第二款則規定已由港英政府批出的1997年6月30日以前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士地契約,如承租人願意,均可續期到不超過2047年6月30。
而附件三第三款規定從《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港英政府可以批出租期不超過2047年6月30日的新的土地契約。
所以,只有部份在《聯合聲明》生效日期(1984年12月19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這段期間,由港英政府續租或新批的地契因受《聯合聲明》所規限而定於2047年6月30日到期。港英政府在《聯合聲明》生效前續期或批出的地契(例如早年批出,年期為999年、99年和75年並有權續期75年的舊契),以及回歸後由特區政府續期或新批的地契,到期日都可能及可以超過2047年6月30日。
除了本身有續期權的地契應按續期條款的規定處理外,其他地契無論年期多久,到期時政府都有權:
1. 收回土地(包括座落土地之上的建築物);或
2. 和現有業主協議續期(續期時政府有權要求業主補地價)。
(另一條類似的問題也是你問的嗎?)

2007-09-25 15:37:20 補充:
回bertbertchan:可能我只針對問題2047這個年份作答,討論的主要是一般的情況,但其實不是所有 leased land 都必定會續期.政府除了長年期的地契,亦批出不少短期租約 - Short Term Tenancy (STT),不少露天停車場便是以STT的形式批出,是政府未決土地用途前或土地未被勾出拍賣前為免浪費土地資源的短期措施,到期後政府可能會將土地再招標出租,或收回拍賣.政府亦會以STT的形式將官地租予如鐵路公司用作設置工地辦公室等用途,完工後便會收回土地.

2007-09-25 15:37:56 補充:
另外,在一般情況下政府為免擾民,在長年期的地契到期後都會續租,但這只是目前的政策,到2047年那時是否仍是這樣真的是未知之數,所以那兩個可能不是講完等於無講的.而且,之前便有傳政府欲在到期後收回海運大廈的地皮,引來九倉不滿並揚言提出司法覆核,雖然政府之後澄清事件仍在商議階段,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收回土地這option並非全無可能.

2007-09-25 15:46:24 補充:
再者,地契是雙方的合約,政府想續期也要現時地主答應,兩情相悅才成事,其中更可能涉及商議補地價的金額,所以兩個options並不只是續期與不續期這麼簡單.
2007-09-19 7:42 am
二十幾....三十年前,在香港島出售的新樓盤,當時很多都有999年期,一定超過2047年﹔而界限街以北的樓宇,很多在1997年即到期,根據中英談判結果會自動續期,但年期需留待其他人回答了.........
2007-09-19 7:26 am
香港的土地 / 樓宇 係屬於 extended leasehold, 一般都係 99 /109 年的, 但到期後會續期.

2007-09-24 13:50:23 補充:
其實, 我覺得我的答案係非常精簡, 而且係非常明確, extended leasehold, 我想就算期政府亦唔可能無條件收回, 而一般慣例係會再次續期的;我想一般人都係想要一個明顯的答案, 下面師兄提供非常詳細的出處, 但最後指有兩個 options, 而這兩個可能性係合理得非常明顯, 一係續期一係唔續, 講左等於....講左.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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