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樓宇是否最長在2047年便到期?到期後會怎樣?

2007-09-19 7:02 am
有否樓宇是超過2047年才到期的呢?

回答 (2)

2007-09-19 11:36 pm
✔ 最佳答案
其實不是全部樓宇所在的土地的地契都會在2047年6月30日到期。這期限是源於《中英聯合聲明》中香港回歸後「五十年不變」的基本方針,而《聯合聲明》的附件三 (http://www.cmab.gov.hk/tc/issues/app3.htm) 就具體規定了回歸前港英政府處理土地契約的方法。
附件三第一款規定,《聯合聲明》生效前批出的超越1997年6月30日的地契和其中的權利,回歸後會繼續獲得承認和保護。
附件三第二款則規定已由港英政府批出的1997年6月30日以前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士地契約,如承租人願意,均可續期到不超過2047年6月30。
而附件三第三款規定從《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止,港英政府可以批出租期不超過2047年6月30日的新的土地契約。
所以,只有部份在《聯合聲明》生效日期(1984年12月19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這段期間,由港英政府續租或新批的地契因受《聯合聲明》所規限而定於2047年6月30日到期。港英政府在《聯合聲明》生效前續期或批出的地契(例如早年批出,年期為999年、99年和75年並有權續期75年的舊契),以及回歸後由特區政府續期或新批的地契,到期日都可能及可以超過2047年6月30日(例如新鴻基地產的君滙港的地契的到期日便是2052年3月3日,見http://www.harbourgreen.com.hk/tc/reference.html)。
除了本身有續期權的地契應按續期條款的規定處理外,其他地契無論年期多久,到期時政府都有權:
1. 收回土地(包括座落土地之上的建築物);或
2. 和現有業主協議續期(續期時政府有權要求業主補地價)。
2007-09-19 6:57 pm
That is the land lease till 2047

after 2047, the government will start another lease.


This has been happen in 1997, when the land lease of New Territories terminates


收錄日期: 2021-04-23 17:16: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18000051KK0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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