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現行公司任職己數年,每年均須簽合約,合約期間係9月-8月。
如果我剛8月尾簽了新合約,
# 1) 合約沒有列明試用期。
# 2) 離職或終止聘約的通知期限:由僱員提出
(i) 在暫聘期首個月內的任何時間提出,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ii) 在暫聘期首個月後提出,須給予校董會一個月通知或一個月薪酬的代通知金。
問題:
1) 咁9月份算唔算試用期?
2) 打算遞信辭職,須要一個月通知嗎?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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