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完咗,但租客唔肯搬,可以點算?

2007-09-19 4:24 am
本人現有一單位出租,租約完結期為2007年9月20日,因想收回自住,所以已於8月頭通知租客有關事宜,而8及9月份之租金亦已於上期及按金中扣除,但上星期租客郤告知不能如期搬出,連明確日子也不可提供,想問
1. 有什麼途徑可以收回該單位?
2. 現在我應該要準備什麼相關文件呢?
Thanks!!

回答 (4)

2007-09-21 8:11 pm
✔ 最佳答案
直接往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及欠租,記得帶租約,填份表格申請,然后有三張嘢發比你,,每天貼1張,貼在大門,証明我已經告你,租客要在14天內回覆,–否則業主自動勝訴,便可申請收樓令貼在大門上,如果都不交屋,唔記得等多久才可申請執達吏收樓,
執達吏三次都不成功,才可爆門及查封屋內物件,完成收樓。


此程序由欠租14天后可申請,土地審裁處位於油麻地加士居道(彌敦道與伊利沙伯醫院)中間,收到樓約3个月,請盡快申請,本人用了6000多元收樓,有3个月租收唔番。如果有不明,可e-mail [email protected],hk



深水涉汝州街苦業主stephybucket字

2007-09-22 01:06:07 補充:
記得準備信封&郵票,否則你要去郵局一趟,然後再回土地審裁處,那裡有人坐外邊教你填表。亦有影印機,每張五角。

2007-09-22 01:12:11 補充:
準備租約、按金單、租金單、銀行入數紀錄、,最好相關的東西全部帶晒,包冇衰。
2007-09-19 5:04 am
一般情況要找律師收樓,千祈唔可以截人水電,玩下手人地響你屋企做嘢就唔好喇!亦可以先問區議員,可能有好建議都話唔定。 總之萬事以和為貴,祝你萬事如意!
2007-09-19 4:32 am
出"催繳信" reminder... 仲要話要收佢利息, 仲唔交, 出多封話會採取法律行動... 冇話規定欠幾耐先可以收樓, 不過租客通常有比deposit, 一般都有一至兩個月, 扣埋無得扣就可以收樓啦.
租約通常一年死約, 一年生約, 死約期滿, 一個月通知就可以收樓, 租約應該有寫明.
我以前間公司做物業管理, 租客唔交租, 截水截電, 換埋鎖tim..., 不過公司做嘢就有律師跟. 貼晒接收令係門口...
2007-09-19 4:30 am
你可以報案
參考: fd father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33: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18000051KK0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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