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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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種正面狀況,表現於情感或行動中。聖經用這詞語時,包括兩種意義。
喜樂之情感
喜樂作為一種感覺,是對幸福、成功或幸運的情感表達。在環境順利時,人自然流露出喜樂的情感,無須勉強為之。
當牧羊人重新找回失去的羊,他自然表露出喜樂之情(太十八13)。當群眾看到一個被鬼附18年的婦人獲得耶穌醫治,也萬分喜樂(路十三17)。又當門徒在耶穌升天後返回耶路撒冷,心內都充滿喜樂之情(路二十四52)。當安提阿教會獲悉耶路撒冷大公會議作出決定,不強制他們受割禮及遵守猶太人的律法,他們也都充滿喜樂(徒十五31)。保羅聽聞羅馬教會的信徒皆順服主道時,他就充滿喜樂(羅十六19)。他又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說:「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林前十三4-6;參撒上二1,十一9,十八6;撒下六12;王上一40;斯九17、18、22)。
詩篇一三七篇3節表示情感是不受命令的。猶太人的擄掠者要他們在外邦歌唱,但他們無能為力,因為遙遠的耶路撒冷家園才是他們的喜樂之源(詩一三七6)。
喜樂之行動
聖經要我們喜樂,這種喜樂是一種行動,不論我們感覺如何,也當盡力實行。箴言五章18節說,要與幼年的妻子一同喜樂,不管她長相如何。基督又教訓門徒要時常喜樂,不管是在患難和逼迫中,或是受人毀謗(太五11、12)。使徒保羅教訓人要常常喜樂(腓四4;帖前五16);雅各也說,基督徒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試驗可以生出忍耐(雅一2)。在彼得前書四章13節中,喜樂的意思可能包括了情感與行動,彼得說:「倒要歡喜(行動);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情感)。」患難中的喜樂,是聖靈的果子,聖靈是住在每個基督徒裏的(加五22)。
其他意思新約說:耶穌基督因看到坐在神右邊而得的喜樂,就能忍受十字架的苦難(來十二2)。又說:那些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去享受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21、23)。在這些情況下,所指的喜樂皆是屬天的快樂,是永生福氣的一種。
聖經有時以此描述一些能帶給人快樂的人或事,如福音的信息就是天使帶來的「大喜樂」(路二10)。保羅又稱他所愛的腓立比弟兄姊妹為「我的喜樂和冠冕」(腓四1)。他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問道:「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因為你們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喜樂。」(帖前二19、20)神臨在其子民中所帶來的安好、昌盛,與穩妥。平安在舊約中與盟約相關,是神所賜的禮物;以色列得平安的條件是順服。在先知書中,先知盼望末日神會帶來救恩,真平安就是這盼望的一部分。在新約中,人所渴望的平安已在基督裏實現,人憑著信心便可以經歷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