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是否為憲法中之法官??

2007-09-19 12:01 am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有規定,除法官轉任大法官外,大法官並不受憲法第81條法官身份上之保障!!
我的問題在...
是否因為這項條文的規定...所以可以說大法官並非憲法中的法官?
是否還有其他理由??
況且....
為何要有"其餘大法官不受憲法81條身份保障"的這項規定???

回答 (3)

2007-09-19 12:20 am
✔ 最佳答案
你好
1因為形成原因不同
2法院法官是經過國家考試及格
是直接面對人民裁判審理,社會地位超然而崇高,也享有國家優渥對待,受終身職保障
3大法官由總統提名任期八年,其地位是優於一般政務官的政務官
不是終身職
4所以除法官轉任大法官外,大法官並不受憲法第81條法官身份上之保障
參考: 知識
2015-05-02 9:54 am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運彩遊戲、真人遊戲、電子遊戲、對戰遊戲、對戰遊戲●●●

●新舊會員儲值就送500點

● 真人百家樂彩金等你拿

●線上影片直播、正妹圖、討論區免費註冊

歡迎免費體驗交流試玩!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2007-09-19 6:57 am
憲法80、81條所述的法官是指實任法官而言,其終身職之保障需歷經:候補法官→試署法官→實任法官。

①候補法官:係指經司法官考試及格,經過司法官學習、訓練期滿 成績及格者,獲得初任法官資格,而暫予分發至地方法院或其分院辦事之法官。
②試署法官:只具備法官資格或經候補法官五至六年期滿,服務成績及格者,出予任命,分發至必方法院或其分院試用之法官。
③實任法官:指試署法官試署一至一年六個月後,服務成績及格者,實授正式法官職缺之法官,因實任法官需經歷學習、試署與實任之階段後,才授得實任法官之資格,而憲法終身職所保障的法官即是只實任法官而言。

司法院大法官是否為憲法80、81條之法官,向來都有所爭議,在其學說尚可分為肯定與否定兩學說,通說則採肯定說其理由如下:
①大法官行使憲法78條與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司法權職務之人,實質為〝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此與法官相同。
②大法官會議所做的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一般效力,此與法官之判決相同。
③惟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後段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81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其理由如下: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人選有可能來自學界與實務界),由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八年。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強調的是來自實務界(實任法官)而言。

收錄日期: 2021-04-26 13:37: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18000016KK0630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