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唔會原諒基督徒男/女友以前的不貞潔行為??

2007-09-18 5:11 am
如果係咁,咪違背左神講既聖潔,你會容許呢個人做你結婚對象嗎?
如果我唔鐘意,以christianity既角度黎睇,我有冇錯?會唔會只係我的愛唔夠多黎包容佢
有d christian話我覺得沮喪係冇錯架,話我有權決定原唔原諒佢,係唔係架?
有咁既問題,使唔使搵牧者幫手?

回答 (3)

2007-09-20 11:11 am
✔ 最佳答案
  在我來看,原諒一個人的不貞潔行為,惟一的原因,是他/她已經悔改。
  悔改的意思是:他/她不單只為到自己不貞的行為感到十分懊悔,而且已經改過,脫離了那種不貞的行為和生活方式。

  神的聖潔,不單是一個標準,還有一個向度,就是使罪人脫離罪惡。對很多信徒來說,脫離罪惡是一個過程,這過程會感到自己愈來愈少犯罪。這是神使人成聖的工作。

  至於選擇結婚對象,我個人完全接受神的帶領,甚至像何西阿先知一般,若神要我娶淫婦(何1:2),我也願意。這是個人領受的問題。
  有人認為基督徒只要嫁/娶基督徒,就合乎聖經(參 林前7:39),我也尊重這種看法。從這個角度看,你不喜歡處子之身的做你的終身伴侶,這也沒有錯。

  當然,我鼓勵你在這件事情上多祈禱,尋求神的帶領,相信神會將最適合你的帶到你身邊。

  若你真的感到疑惑,問問牧者也是好的,起碼你會多聽一個意見。
參考: 聖經
2007-09-19 3:50 pm
The answer is very personal - for some people there is no problem, and others cannot accept it.
My personal opinion: if it happened in the past (before they met each other), it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disloyalty (disloyal only to God and to one's own self).
Christians are not immuned to sin (even though they should live a holy life) true repentance is very important.


2007-09-20 07:48:28 補充:
Maybe I did not explain clearly, It is Not OK to commit sexual sin or any sin, however, what is done is done, and there is nothing you can do about it, so ask God to forgive and He will forgive, and carry on with your life, and live according to His will.
2007-09-18 7:15 am
有很多基督徒都會不介意跟一個從前未信主之前有過不貞潔行為的作”弟兄姊妹”,可是,如果作”結婚對象”的話,就會有不少基督徒卻步. 為什麼會有這種心態? 以下是最主要的因素:
 第一) 認為對方污穢,被沾污過,不是處女,所以輕看他,接受不了這種失德敗節的     女子.
 第二〕 認為自己的行為比對方清潔,優越,故認為對方不配做自已伴侶. 
 第三〕 受中國人傳統封建又保守的思想影響.
   等---------

發問者! 你為什麼輕看別人呢? 你知不知道”你本來”在 神眼中也是衪的”仇敵”,也是”污穢”的,也是”不潔”的,也是”悖逆”的,是”可怒之子”. 若不是 神衪的憐憫,慈愛和救恩,你的結局也是滅亡. 所以你要思想, 你真的認為自己比別人優越嗎? 若然 神播放你一生所犯過的罪的片段給全世的人看, 你還有膽量說自己比別人聖潔嗎?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緃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然而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 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  ”以弗所書2章3-5

我們得救,不是靠”好行為”,是信和 神的恩.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已,乃是 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以弗所書2章8-9

你說到你或者是因為你的愛唔夠多黎包容,我會回應你,”一定是.”因為你肉體軟弱了.
"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 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但現令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  羅馬書6章19-22

我想說的是什麼呢? 就是無論人從前曾作了多小敗壞的事,從他信主一刻以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我們從前不義的,污穢的,今天有主稱他為義了,洗淨我們的過犯,使我們比雪更白. 在今天,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
如果你說你信了主,他也信了主,但你卻仍然存留著屬世的封建思想,定他有罪,認為他仍有污穢缺欠,你就是不服 神完美完全的救恩,自以為比別人還”義”的,我實在告訴你,<<反而是你不配>>得娶/嫁那個基督徒.

問題的精結,一直都不是人的”過去”,是在乎”你愛不愛”,你”願意不願意”,你”珍惜不珍惜”. 希望你能好好處理這個問題, 要珍惜一個你愛的人,還是把他/她白白送走?好好思量吧!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08: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17000051KK0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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