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有薪病假

2007-09-18 12:44 am
我o係e間工司做左20日試工先簽約,到簽左約20日就開始請病假!(有e生紙,病假連續4日以上)到而+已經請左個半月病假,咁請病假途中又可唔可以累積到有薪病假呢?
更新1:

前後已經做左40日!但有20日是試工...

回答 (4)

2007-09-18 1:20 am
✔ 最佳答案
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天。

僱員領取疾病津貼須符合以下資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除懷孕僱員因産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産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請參考本章「有薪病假的類別」部份);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見上文第一段)。
2007-09-18 2:30 am
唔可以,因為仲是試用期,
2007-09-18 1:01 am
根據勞工法例, 在頭一年; 每做滿 1 個月先有 2 日有薪病假, 而你只做左 20 日, 即使有醫生紙都唔會有人工

詳情可參閱勞工處的網址http://www.labour.gov.hk/legislat/content2.htm
2007-09-18 12:50 am
試用期未滿是沒有有薪病假的,所以你的個案是要扣人工的。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07: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17000051KK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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