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翻譯為白話文

2007-09-17 9:35 am
梁史劉凝之, 為人認所著履, 即予之。 此人後得所失履,送還,不肯復取。 又沈麟士,亦為鄰人認所著履,沈麟士笑曰:「 是卿履耶? 」 即予之。 鄰人得所失履,送還; 鱗士曰:「 非卿履耶?」 笑而受之。 此雖小事, 然處世當如麟士, 不當如凝之也。

(認履. 蘇軾)

回答 (1)

2007-09-17 10:35 am
✔ 最佳答案
梁史記載著一個叫做劉凝之的人,有一天,也腳上所穿的鞋子被人家認去,凝之便把鞋子給他。這人後來找著自己那失去的鞋子,就把認去的鞋子送還,可是凝之卻不肯收下。還有一個沈麟士,也被鄰人誤認自己所穿的鞋子,麟士笑者說:「這鞋子是你的嗎?」便把鞋子給他了。後來鄰人找到所遺失的鞋子,便把麟士的鞋子送還。麟士道:「這不是你的鞋子嗎?」笑了一笑,就把鞋子收了回來。這雖然是件小事情,可是我們在世上待人做事,應該要學麟士,不應該學凝之。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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