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幫忙^^
當照顧智障或傷殘人士的護理員,難免要替他們洗澡及換片;
很自然看見他們赤身露體,及觸碰敏感部位。
身位基督徒,作這類的護理員,替異性洗澡/觸碰對方敏感部位;是否合宜?
聖經有沒有相關內容,可供參考?
若閣下不是基督徒,又如何看待?
謝謝各位先 ~!
更新1:
謝謝大家。 但有點補充: 我是女生;在某福利機構見工時,對方說明因人手不足, 故即使女性職員,也要替男服務使用者(即院友)洗澡及換片。 我覺得有點怪怪,故來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