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的疑惑是典型對“doctor”這個英文字不同意思的混淆。由於這個字有“醫生”或“博士”的意思,所以很易做成混亂。現在一般“博士”會稱作PhD,即“Doctor of Philosophy”,中文譯作“哲學博士”。這類人不是真的研究哲學才有此稱呼,而是指他們是通過做研究(維持二至七年,視乎不同人的進度而定,一般人都要讀三至四年),而“醫生”則被稱為“Medical Doctor”。 據小弟所知,香港的“Medical Doctor”都是持有學士學位的大學生(據說在美國要行醫至少要有相關範圍的碩士學歷),他們要讀五年書及做一年實習才可正式掛牌行醫。“Medical Doctor”有時會被人譯為“醫學博士”,雖然這有可能,但小弟估計大多數時候這是對普通醫生的錯譯,因為一來醫學博士人數肯定極少,而且就算有醫學博士學位的人,他們多數都會是做研究的“哲學博士”,銜頭應是PhD。如果一個人的銜頭真的是“醫學博士”,那麼他應該會用一個較容易被分辨的英文名稱,如“Medical Doctorate”等。美國人為了使人清楚知道他是醫生,通常他都稱自己做“Physician”,以避免混亂。
醫生也是人,也有不懂醫人的時候,尤其是現在科技日新月異,持續進修是一定的,所以一個醫生在大學時所拿的那個學位只是一條漫漫長路的開始,這是你為甚麼在診所外常見到醫生有一大籮銜頭的原因。一來是增加顧客的信心,二來是為了使增進自己的醫術。
至於所謂的“院士”則通常是一種榮譽。學術界有不少專業的學院,在該界別內各自名氣不氣不一,但一般都是受人尊敬的學術組織,而它們的成員就是院士。既然要保持自己的江湖地位,這些學院當然不想吸收泛泛之輩,所以能成為某所學院的院士就能成為一種能力的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