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當然,您要接受的。
因您及業主都有權利按合約處理,或許是您死約期後,提出要求遷出,業主也要接受。對嗎?
我明白您本有自己的計劃,但您要知道業主已經很禮貌地,提早2個月知會您。您知嗎?一般提早一個月已足夠,但他已經站在您的角度出發,再給您多一點時間搬遷。
而且,現時的租金升得很多,加上沒有盤源。所以業主是很體恤您的情況下,給您更多時間去找屋租。在我立場來說,這個業主已是萬中無一的有良心者。不然,他按足合約處理,也是合情、合法、合理的。知嗎?
我希望您能以正面思維去想,不要想著是人家欠您,腦內想著如何對付。千萬不要這樣啊!作為業主的已經盡了真心去為您設想,那麼您也要同樣地,懂得站在別人的角度為人想一想,好嗎?
我知您一時未能接受現實才想歪了點,我相信您的本質並非壞的。始終我們不能一箱情願,以為自己想。可能業主有他的理由呢?他想放樓未定,或許因現時的租金升,他再租出會收入好一點呢?
或許,您真的很喜歡現住的地方,您可以與業主提出您願付出現市價的租金,來令您不需為找地方而煩惱呢?當然,這只可作一嘗試。業主未必接受。
但我們做人要多點站在別人的角度想,那麼您會知道各人各難處。
以您的要求,您可嘗試看以下的網頁:
http://www.gohome.com.hk/result/result_v20.asp?pageno=1&freetype=1&freetext=%A4%D3%A5j%AB%B0&
不過,我會多提您,香港很多屋苑現時十分缺盤,您不要太過挑剔,若價錢與空間都可以,不要花太多時間去想,否則不出明日已被人搶租去。
記著,好來好去,開開心心去找地方,不要只把焦點放在惱怒業主身上。您沒錯、業主亦沒錯。大家都要遵守遊戲規則嗎!這是法律。
開開心心按時交租,住這兩個月。主動與業主傾談按金及鎖匙,如何交收。
這您能早日找到理想的地方,Good Luck!
2007-09-15 17:21:50 補充:
以您的能力,可付出萬多元租樓來說。我相信您是一名有文化、修養、高收入之仕。單看您的描述措詞,相信您是高學歷的人,不要為此小問題而一時惱火,錯失地鬧得不快啊!是不值得的。我很明白您的位置與想法。我相信,您是絕對有正面的能量思維去解決及面對的。
2007-09-19 04:18:32 補充:
多謝提問者給予優良的評價。
因我是一個很踏實的人,亦希望每件事能順利及站在對方立場而想,希望是各方都能開心地解決問題。我的誤會令您感不舒服,實在很抱歉,對不起!
因從您提問的字裡行間看到您帶點憤怒。我是真心提醒您的,別無他意。
與您說點心事,近來為了真心解答大家的問題,引來一群人惡意針對及攻擊我。坦誠,我實在很不開心,我會減少回答了。我會覺得與您有緣才選您回答,而那日,正正被人惡意挑釁,可能因此我的措詞表達上亦帶點不愉快,令您看後誤解不悅,我無機心,希望真誠能幫您。同時,亦希望您能體諒我的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