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tommy, 其實你嘅情況經常都會發生, 你可預早到律師樓簽署你的正式買賣合約並預先開定一張訂金尾數期票(一般日期寫過訂前3天), 抬頭就寫你嘅律師行便可, 咁到簽約日, 律師樓便會將律師樓開嘅支票同你已經簽定之合約送到對方, 你係不用在場呀!
圖片參考:
http://hk.yimg.com/i/icon/16/1.gif
2007-09-14 16:27:54 補充:
又有好多時雙方律師因為一些法律觀點或字眼, 來不及準時簽署正式合約, 甚或簽不成正式以臨時合約到政府登記, 及只簽成交合約, 如你已經知會律師及已留下大訂, 幾日不是問題, 放心! 你律師會署理到, 他會先過訂, 可能會回復對方未睇好契等理由拖延 ... ok! 無問題
2007-09-16 18:59:00 補充:
sorry! 如果你很久沒有買賣物業, 請不要發表不合時宜之意見, 現在臨時買賣合約有關正式合約條文已是 - 如買賣雙方能對正式買賣合約之條款達成協議, 則該正式合約須於幾時幾日簽署 - "如" 字何解? 新合約亦已經把大訂分開填寫, 原因何在? 因為基於好多時雙方律師因為一些法律觀點或字眼, 來不及準時簽署正式合約 你問吓代理行是否經常需要把臨約交予買方律師樓送往政府登記? 發問者問 - 可行方案, 難道律師會為數仟律師費做違法事? 人是生的! 紙是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