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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
概況 人民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發行。
人民幣的基本單位為元。1 元分為10角;1角再分為10分(1元=10角=100分)。現時發行的紙幣(第5套)包括了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以下是第 4套,現市面上已經很少流通,但官方尚未宣佈停止使用)2元、5角、2角、1角。普通硬幣分為(第5套)1元、5角、1角、(以下是第3套,現市面上已經 很少流通,但官方尚未宣佈停止使用)2角、(以下是第2套,現市面上已經很少流通,官方只宣佈紙幣於2007年4月1日停止使用)5分、2分、1分。在北 方方言中,圓也叫做「塊」;而角則叫做「毛」。在粵語中,則「元,角,分」分別稱為「蚊,毫,仙」。目前人民幣已經發行至第五套。其中第1套,第2套(紙幣),第3套(紙幣)已經停止使用。[來源請求]
人民幣「元」、「角」、「分」均為無限法償,這一點與部分貨幣不同,如新臺幣「元」為無限法償,「元」以下貨幣為有限法償。[1]
各套人民幣概況 第一套人民幣
第二套人民幣
第三套人民幣
第四套人民幣
第五套人民幣
[編輯] 人民幣匯率 人民幣從1949年到1952年用浮動匯率制度。從1953年到1973年,以計劃經濟制度,人民幣與美金有正式的掛鉤,匯率保持在在1美元兌換2.46元人民幣的水準上。但是在這時代中國大陸的外國貿易很少,所以人民幣匯率意義不是很大。1973年,由於石油危機, 世界物價水準上漲,西方國家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匯率波動頻繁。為了適應國際匯率制度的這種轉變與現實中國際主要貨幣匯率變動帶來的不利影響,根據有利於 推行人民幣計價結算,便於貿易,為國外貿易所接受的原則,人民幣匯率參照西方國家貨幣匯率浮動狀況,採用「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計算方法進行調整。為此人 民幣對美元匯率從1973年的l美元兌換2.46元逐步調至1980年的1.50元,美元對人民幣貶值了39.2%,同期英鎊匯率從 1英鎊兌換5.9l元調至3.44元,英鎊對人民幣貶值41.6%。從1980年到1994年,中國大陸有雙重匯率制度。1981年至1984年, 初步實行雙重匯率制度,即除官方匯率外,另行規定一種適用進出口貿易結算和外貿單位經濟效益核算的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格,該價格根據當時的出口換匯成本確 定,固定在2.80元的水準。人民幣官方匯率因內外兩個因素的影響,其對美元由1981年7月的1.50元向下調整至1984年7月的2.30元,人民幣 對美元貶值了53.3%。1985至1991年4月復歸單一匯率制度。匯率繼續向下調整,從 1984年7月的2.30下調到1985年1月的2.80,之後又多次下調。這階段雖然恢復了單一的匯率制度,但在具體的實踐中隨著留成外匯的增加,調劑 外匯的交易量越來越大,價格也越來越高,因此名義上是單一匯率,實際上又形成了新的雙重匯率。1991年4月至1993年底。這一階段對人民幣匯率實行微 調。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度調低,但仍趕不上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的變化。到1993年底,人民幣對美元官方匯率與調劑匯率分別為 5.7和 8.7。可見,這時期人民幣匯率制度演化與改革的特點是: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官方匯率逐漸向下調整。人民幣在1994年起與美元非正式地掛鉤,匯率只能在1美元兌8.27至8.28元人民幣這非常窄的範圍內浮動。[2]
2005年7月21日,人民銀行突然宣佈,經國務院批准,人民幣匯率改為參考一籃子貨幣,匯率改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變相升值2%,並且不再與美元掛鉤。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佈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佈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佈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人民幣匯率一籃子機制就是綜合考慮在中國對外貿易、外債(付息)、外商直接投資(分紅)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組成一個貨幣籃子,並分別賦予其在籃子中相應的權重。具體來說,美元、歐元、日元、韓元等自然成為主要的籃子貨幣。此外,由於新加坡、英國、馬來西亞、俄羅斯、澳大利亞、泰國、加拿大等國與中國的貿易比重也較大,它們的貨幣對人民幣匯率也很重要。
2005年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擴大了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從原來的上下1.5%擴大到上下3%。
2005年12月29日,外管局批准13家銀行開展做市商服務,包括工、農、中、建4家國有商業銀行,交行、中信、招商、興業4家股份制銀行以及花旗、渣打、匯豐、荷銀以及蒙特婁5家外資行在內的總共13家銀行獲得了首批人民幣做市商牌照。2006年1月4日,13家人民幣做市商開始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引入詢價交易方式,同時保留撮合方式。[3]
圖片參考:
http://zh.wikipedia.org/skins-1.5/common/images/magnify-clip.png
2006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走勢圖,5月15日跌破8點關口 2007年5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公告稱,自21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4]
港幣
港元(單位:元)俗稱港幣或港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流通貨幣。爲迎接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自1993年1月1日起,新發行的港幣紙鈔與輔幣一律由原稱港圓(包括單位原稱圓)改爲現行用稱「港元」(但硬幣鑄面仍舊保留「圓」的用法)。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的自治權包括自行發行貨幣的權力。其正式的ISO 4217簡稱為HKD(Hong Kong Dollar);標誌為HK$。 一直以來,港幣單位主要是「圓」或者「元」,其次是「毫」(普通話俗稱:角、毛)以及「仙」(1圓/元=10毫=100仙)。自1995年10月1日開始,由政府發行的1仙紙幣停止使用,「仙」亦不再是香港的法定貨幣。 在香港,港元紙幣絕大部分由經過香港金融管理局授權並監管下的三家發鈔銀行所發行。該三家發鈔行包括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渣打銀行和中國銀行(香港);另外,拾元鈔票原已停止發行,但在香港巿民的要求下,香港金融管理局乃於2002年起自行印行拾元鈔票,並於2007年以試驗性質改為塑料鈔票。而港元中的硬幣則全部由金融管理局負責發行。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發行與美圓掛鉤的聯繫匯率制度。發鈔行在發行任何數量的港幣時,必須在按7.80港元兌1美圓的兌換比率(即匯率)下向金管局交出美圓,登記或錄入外匯基金賬目,同時領取負債證明書後才可以開始印鈔。這樣一來,外匯基金所持的美圓就為港元紙幣的穩定提供了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鈔票的式樣都有版權。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權持有人的許可前,都不能任意複製鈔票的式樣。在香港多年來有幾家機構因為未得鈔票版權持有銀行的批准而在廣告上運用,結果被判支付鉅額罰款。
雖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在中國大陸和澳門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而且,在澳門的賭場,港元是澳門幣以外唯一接受的貨幣。同時,港元的防偽技術也是全世界最高的防偽技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