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是判刑5年, 即是60個月, 按懲教署的計算方法, 會先扣起三分之一刑期, 即是20個月, 如服刑期間行為良好, 無加監, 即實受40個月(共3年零4個月). 連扣除於荔枝角還押的6個月, 仍需服刑2年10個月.
同樣判刑4年, 即是48個月, 先扣起三分之一刑期, 即是16個月, 如服刑期間行為良好, 無加監, 即實受32個月(共2年零8個月). 連扣除於荔枝角還押的6個月, 仍需服刑2年2個月.
這計算方法, 是要在法庭宣判刑期後開始計.
認罪只是法官判刑的其中一個考慮, 還要睇其他因素, 例如有無刑事記錄, 背景報告, 家庭情況等等, 求情理由有point, 確會影響法官判刑的.
2007-09-10 15:40:52 補充:
認罪, 有悔意, 加上無刑事記錄, 明顯不會再犯, 法官量刑時一般都會先減去三分之一刑期; 這只是一個指引, 法官有權不跟從的.法官宣判刑期後, 就可按以上的方式計算.記住求情理由才是最重要.
2007-09-11 18:33:40 補充:
首先是要了解法官的量刑起點, 因為不同類型的案件, 案件的嚴重性等, 均會影響法官的量刑起點.假設法官對此案的量刑起點是5年, 法官判刑前會考慮犯人的求情理由, 如同意其認罪, 有悔意, 加上無刑事記錄, 明顯不會再犯, 這樣法官便會先減去三分之一刑期, 即判刑40個月(共3年零4個月). 接著便可按懲教署的計算方法, 再扣起三分之一刑期, 即是13個月, 如服刑期間行為良好, 無加監, 即實受27個月(共2年零3個月). 連扣除於荔枝角還押的6個月, 仍需服刑約1年零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