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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服 務
人 事 登 記 處 - 觀 塘 辦 事 處
地 址 : 觀 塘 海 濱 道 123 號 九 倉 電 訊 廣 場 地 下 商 場 25 至 35 號 及 43 至 45 號 舖 位
( 牛 頭 角 地 鐵 站 B 6 出 口 )
地 址 圖
辦 公 時 間 :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四 十 五 分 及 下 午 二 時 至 四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電 話 號 碼 : 2755 9545
查 詢 一 般 資 料
電 話 : 2824 6111
傳 真 : 2877 7711
電 郵 :
[email protected]
服 務 範 圍:
(一) 為 香 港 居 民 辦 理 登 記 身 份 證
(二) 為 初 次 抵 港 人 士 辦 理 登 記 身 份 證 ( 持 有 前 往 港 澳 通 行 證 的 初 次 抵 港 人 士 除 外 )
(三) 為 根 據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來 港 的 人 士 辦 理 登 記 身 份 證
(四) 為 因 身 份 證 殘 破 或 遺 失 身 份 證 的 人 士 辦 理 補 發 身 份 證 申 請
(五) 為 獲 准 更 改 其 居 留 身 份 後 的 人 士 辦 理 換 領 身 份 證 申 請
(六) 辦 理 更 改 身 份 證 登 記 事 項 申 請
(七) 辦 理 登 記 事 項 證 明 書 申 請
各 人 事 登 記 辦 事 處 都 設 有 一 套 派 籌 制 度 。 申 請 人 必 須 領 取 到 當 日 的 籌 號 才 可 以 辦 理 手 續 。 此 外 ,申 請 人 亦 可 使 用 二 十 四 小 時 預 約 服 務 , 預 約 兩 星 期 內 申 領 香 港 智 能 身 份 證 的 時 間 。
網 上 預 約 :
http://www.esd.gov.hk
電 話 預 約 : 2598 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