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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現時只有入境政策,目標是控制人口的流入。政府最近關注到人口政策,卻缺乏人口政策的目標。
他認為人口政策有三個主要目標:
a)減慢香港人口老化;b)方便家庭團聚及c)適應或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
影響人口結構的政策包括:
生育政策:如優生學,鼓勵高教育人士多生育等等。但在香港空間不是太多。
人口的移出:每年香港約有1萬名居民移居海外,較90/91年高峰期的6萬多人為少,所以移民外流問題不大,況且香港政府可以做的亦不多。
移民政策:香港生育率0.92,低於替換水平,如果沒有移民,香港人口便會收縮。他特別點出2023年是一個有趣的年份,因為該年的人口增長數字=人口遷移來港的淨數字;出生數字=死亡數字。換言之,如果沒有移民,香港人口數字在2023年將會收減。他認為香港需要移民。
那些類型的移民會來港:
廖教授根據99年統計處的一項調查指出,在人大釋法後,香港人在內地出生的子女可以擁有居留權的數字,婚生子女約有9萬7千6百個有居留權(即出生時父或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沒有居留權的18萬8千7百個(出生時父或母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至於非婚生子女,他認為沒有可信的數字。
廖教授指在終審庭裁決後,在廣東省區大半年只有幾百人申請來港,他估計香港人子女有9成3是散落於廣東省。非婚生子女申請來港要做基因測試,所以據他了解,17萬多人之中,一個也未來香港。
這9萬7千個合資格的居港權當中,一年來港大約2萬6千個,每日66個是有居港權的子女來港,廖再扣除香港人在內地每年有8千個新生嬰兒出生,即每年1萬8千個淨人口移入香港。他估計3年半以來,估計只剩下3萬幾合資格的港人內地子女未來港,所以他相信這問題可以很快可解決,並需要重新釐訂來港的人數。
香港人的配偶來港問題
這批人士沒有居港權,但有家庭團聚的考慮。根據99年初的調查,香港人約有10萬8千個配偶在內地,當中3萬幾個港人子女,是有居港權的。根據計算,每日有66個配偶到港,66個有居港權子女來港.同時間,香港人到內地尋找配偶。他根據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俗稱寡佬證)的申請數字作為估計,並指出近年回內地結婚大幅下減,大概1萬4千個,並每年遞減。他估計10萬8千個配偶,3年半以來大概已遞減至約6萬5千個,他相信5年內可以清隊
他指出香港人與其他國籍人士(非內地人士)結婚,如巴基斯坦籍,是不需排隊和不設限額的。但香港人到內地結婚是知道要排隊的。
根據95/96年香港政府有一個調查,單程證來港等候時間,約有一半人申請來港輪候時間不多於兩年,亦有幾百人等了幾十年。他指出審批時間相距大,是由於內地人來港的審批權是掌握於各省巿,而各省巿來港時間不一。廖認為政府若要達到家庭團聚的目標,他認為香港政府應該取回內地移民入境的審批權。他進一步指出,現行內地審批來港人士名單時,會出現批出一個子女先行來港,或會留下母親於內地,於是在兩地均製造出兩個單親家庭,並不符合人道精神。他認為內地可以批人出來,香港可以批人入境,即可以雙重審批。香港若有審批權,便可調節輪候時間,不會令到有的輪候人士等了很久,有的很快便可抵港。
移民政策的另一個目標是香港經濟發展的需要,這個目標與家庭團聚完全衝突。香港現時經濟進行轉型,走向高增值經濟發展:這意味著是高技術,即是高教育.剛來港新移民教育水平特別低,他們與香港的居民教育水平的距離相當大。根據2001年人口普查資料,香港居民(即居港多於5年,又並非是菲律賓人,印尼人)近5年加入香港勞動巿場的15-60歲人士,只有6%是中三或以下程度,31%是擁有學士學位或以上。至於近5年加入香港勞動巿場的新來港人士,同一個勞動人口組別約66%是中三或以下的教育程度,兩者差異太大。
他指出香港勞動巿場近20年來的教育水平不斷提昇,香港的低教育水平人士一直下跌,不過,這與內地新移民的情況完全相反,由於新來港人士教育水平較低,致不能適應香港經濟轉型。他點出一個有趣的現象,來港的內地新來港女性中,約有78%抵港後會有工作,並非成為家庭主婦。
由於內地新來港人士的教育水平較低,所以找工作比較困難。根據今年6月政府的發表的失業數字,失業人士中,大約有10%是屬於小學教育水平,遠高於有大學位的。這可反映現時有嚴重低教育水平難找工作,新移民將會加入失業行列,短期內,他見不到有任何解決的方法。所以從經濟發展角度來說,應該限制他們入境。
他估計擁有居留權的人,將於3年內可以來港。他認為這班人應該儘早安排來港,至於先後次序應該是全家審批,以及兒童應該優先來港,讓兒童盡早來港受教育;以及可以紓緩香港人口老化的問題。
從內地人士來港定居的人士,與本土出生的人士,兩者之間的平均收入,由81年至今兩者逐步拉遠,他指出有很多國家的移民人士,是可以追上本地人的收入,他認為造成這現象與教育程度有關。
他指出未能解決的問題,是沒有居港權的香港人所生的成年子女。這批人士大多數教育水平較低,並已成立家庭,廖教授認為子女不一定與父母同住,反而可放寬雙程證的審批,方便來港探父母。
政策建議(第五章)
32. 專責小組在有限的工作時間內,就第三章提及的值得關注和正視的人口問題,檢討了所有直接或間接影響香港人口狀況的政策,同時提出多項應在短期及中期採取的政策措施。有些措施屬初步性質,需要較長時間深入研究和修訂。以下是專責小組的具體建議撮要。
單程證計劃
建議:
嚴格執行持居權證子女分額的分配。
繼續最近實行的改善措施,容許已核實擁有居港權的持居權證子女選擇什麼時候從內地來港定居,如果他們願意,可以選擇隨內地父親或母親一同來港。
沿用現行的做法,把"長期分隔兩地配偶"類別的剩餘名額撥給居於廣東省的配偶及其同行子女。
沿用現行的做法,簽發單程證的內地當局會採取嚴謹的措施,核實單程證申請人的申請,必要時視個案的需要,與香港特區政府核對涉及香港居民的資料,以確定真偽。
鼓勵內地配偶在提出單程證申請後,先按雙程證計劃來港探親,以適應香港的生活方式,熟習在港家人的生活環境,這將有助他們決定日後是否來港定居。
建議內地當局修改有關法規,以便取消非指定分額項下的來港繼承財產類別。
定期檢討每日150個單程證的配額數目,及配額內三個類別的分配情況,以便在需求下降時縮減配額。
新來港人士在培訓及其他方面的需要
建議:
繼續提供及制訂合適的課程和計劃,以照顧各年齡組別新來港人士的培訓需要。
鼓勵政府與非政府機構更緊密協作,以了解新來港人士的需要,並作出配合。
輸入內地專才和優才
建議:
盡可能令內地專才和優才的入境條件,與來自其他地方的專才和優才的入境條件劃一。
容許大專院校作出更靈活的安排,鼓勵吸納內地和海外學者及學生。
繼續改善措施,方便內地商人公務訪港。
進一步鼓勵在海外受教育的港人回港定居及工作。
投資移民
建議︰
擴大現行出入境政策的涵蓋範圍,以延攬有意來港作重要投資(650萬港元)但不會親自經營業務的人士(即資本投資者)。政策建議將初步適用於外國公民、澳門特區居民及台灣居民。
影響生育的政策
建議:
繼續推行目前的家庭計劃指導工作,鼓勵市民成為健康和有家庭計劃的父母。
鼓勵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更改名稱,以更確切反映這個機構現時的工作範圍。
考慮劃一每一名子女的免稅額,不論子女數目多寡。
日益增加的暫居人口︰外籍家庭傭工
建議:
向聘用外傭的僱主徵費,款額與根據補充勞工計劃聘用僱員所收取的相同(即每月400元),於新合約及重續合約時徵收。徵費是根據《僱員再培訓條例》徵收,該條例列明假若輸入僱員未能在得到簽證後抵港,或抵港後未能完成僱員合約,所繳交的徵費將不獲退還。倘若僱主於四個月之內重新申請一個新的外地僱員來港,入境事務處處長在處理申請時會把預繳徵款的餘額計算在內。
把外傭的最低許可工資減低400元,於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生效。
加強執法,對付濫用外傭制度行為,減少外傭被剝削。
提高本地家庭傭工的就業機會。
享用公共福利的資格
建議:
基本原則是,要在香港住滿七年才有資格享用以大量公帑資助的社會福利。考慮收緊申領綜援的資格,要在港住滿七年的居民才可以申請(未滿18歲者除外)。上述措施的生效日期容後確定 (屆時已在香港的居民不會受這一規定影響)。
在公共醫療護理服務方面,這一原則適用於訪港的雙程證持有人和其他訪港旅客,並會考慮如何應用及實施於其他人士。
容後檢討長期離港的永久性居民享用受資助公共服務的福利。
跨界續領福利
建議︰
鑑於本港與珠江三角洲經濟融合的發展,容後研究跨界續領福利的問題。
詳細研究這項建議的支出對政府財政及本港經濟的影響。
定期檢討的需要
建議:
撥出資源處理人口政策工作,每年檢討有關政策和計劃的推行情況,以及每兩至三年發表報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