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的問題

2007-09-08 2:10 am
保安員在工作時睡覺觸犯法例嗎?如有,係刑事定只係票控?請百份百譏的朋友先答,唔好估,因我好驚,好想知!Thank!

回答 (2)

2007-09-08 5:27 am
✔ 最佳答案
 保安員在開工時睡覺,是一定會觸犯法例;因為根據相關條例規定,保安員是不可以在當值期間睡覺,若果被防止罪案組的人員巡視時查出,初時會書面警誡(包括有關保安員及所屬保安公司),倘若再有類似問題出現,是會有機會被控疏忽職守,可被處罰款或監禁。
 保安局的網址都有註明,保安員不可在當值時間睡覺(http://www.sb.gov.hk/chi/links/sgsia/manual.htm#man-02)

2007-09-08 15:27:52 補充:
致發問者(匿名): 你可以到這網址查閱:http://www.sb.gov.hk/chi/links/sgsia/pdffile/spp-con.pdf,內裡列明全部許可証的條件。
參考: 個人所知(曾任保安部職員)
2007-09-08 7:04 pm
任何人觸犯了法律指明的罪行(Offence)就有可能被票控,而這些都屬刑事。
保安員的工作受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監管,條例第31條定明了該條例下的罪行,包括:
1. 違反條例第11(1)條(第31(1)條);
2. 違反條例第10、11(2)、12或13條(第31(2)條);
3. 拒絕遵從或沒有遵從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的合法命令、規定或指示(第31(3)(a)條);或
4. 擾亂或以其他方式干擾管理委員會的程序(第31(3)(b)條)
條例第10-14條涉及保安員許可證、保安公司牌照和僱主方面的責任,和保安員在工作時睡覺無關。相關的,是第3點。
條例第6(1)(b)(ii)條定明管理委員會可藉憲報公告指明簽發保安人員許可證的條件,而目前管理委員會已公布的條件的最後一點定明「持證人不得違反保安人員的工作規定,例如不得在值班時睡覺,或在執行職務時疏忽職守。」(有關條件見:http://www.sb.gov.hk/chi/links/sgsia/pdffile/spp-con.pdf)
所以,保安員在工作時睡覺,等於不遵從管理委員會的合法規定,觸犯條例第31(3)(a)條,可被檢控,經定罪後,可處第3級罰款($10,000)及監禁3個月。
另外,根據條例第18(1)條,警方有權以持證人不再是持有有關許可證的適當人選或曾經違反有關許可證的條件為由,向管理委員會申請將該許可證撤銷或暫時吊銷。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42: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07000051KK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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