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我應怎樣解決...

2007-09-07 7:38 pm
我同我大陸妻子在香港結婚五年,在今年7月份我妻子取得身份証,
她取得身份証後性格變得很差,在今年8月份我發現她有外遇,
原來她跟我結婚是想獲得身份証。
我現在真是很傷心,我每日咁辛苦去返工目的想比最好生活佢同個仔,
最後換來........
我想問如果我現在同佢離婚,我妻子未居港7年會唔會被取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呢﹖
或被遣返返大陸﹖手續又應該怎樣辨呢﹖
因為我唔想比佢奸計得逞.....
希望你們可以幫幫我 < 在此奉勸各位有意回大陸尋偶港人要小心>

回答 (2)

2007-09-07 10:06 pm
✔ 最佳答案
1.你妻子在今年7月份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即己是正式香港人,不會遣返返大陸.
2.如果同佢離婚,去律師樓辦理,她有外遇,如果以通姦理由會怏d,當然有証明或她自認更好.
3.佢奸計得逞..未必,除非個仔唔係你,最低限度佢都為你做了一些事.
不過要照顧一個小孩唔易,若單親的話,你要付出更多的愛給他,小孩無罪,這才是你要做的事.
2007-09-07 8:08 pm
你計劃離婚的目的是什麼 ?
1) 不讓妻子奸計得逞 ? ( 她處心積慮來港, 你認為她會放棄這個心願嗎 ? 沒有你, 還有別的男貴人, 不要枉費心機了 ! )
2) 婚姻出現了問題 ? ( 當務之急, 是大家平心靜氣商討孩子的撫養權, 相信你不會放棄兒子的撫養權 )
還有, 離異後的單親生活, 你應付得來嗎 ? 應如何妥善安排 ? 把心思放在父子 2 人未來的生活上, 聊勝於絞盡腦汁對付孩子的媽媽 …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13: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07000051KK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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