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問題

2007-09-07 5:12 pm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問題
請問有冇人知道今年房署「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有咩屋村可以揀 or 大約幾時可以喺樂富嗰度嘅辦事處睇到有關資料呢??


謝謝

回答 (3)

2007-09-19 9:00 am
我20號PM,我急要南區,雖然都唔係好野,但都好過無啦!!!
2007-09-15 9:29 am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 (2007年7月) 最新消息

1. 上述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已於2007年8月17日截止接受申請。本署會根據申請人自選單位編號依序邀請初步符合上述計劃資格的申請人出席自選單位程序。首批為家庭人數二人或以上的申請人,揀樓日期為2007年9月17日(一)至10月24日(四);第二批為一人申請者,揀樓日期為2007年10月29日(一)至11月20日(二)。


2. 申請人大約可在其自選單位日一星期前,收到本署發出的自選單位通知書。如申請人的通訊地址或家庭人數或資料有任何變更,必須從速書面通知房屋署,否則會影響其獲邀參加上述計劃的機會或其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等。


3. 房屋署建議各申請人儘量在其揀選單位日前一天,親臨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房屋委員會的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預覽室查閱最新尚餘可供揀選單位的資料,預覽室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6時至7時半;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午9時至下午7時;或致電房屋署查詢熱線2712 2712查詢截至該日各區域尚餘可供揀選單位的數目。


4. 若申請人發現沒有適合單位,可以不用出席揀選單位程序,或申請人出席自選單位程序中並沒有揀選任何單位,均不會計算一次「不合情理拒絕編配紀錄」,若其輪候冊申請書仍然有效,該申請書是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而會繼續按照現行公屋輪候冊政策及程序處理。在這情況下,申請人可以考慮參加「第二輪自選單位」。


5. 本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將增加「第二輪自選單位」安排,本署會將截至本年11月16日為止於首輪自選單位環節內被揀選而其後遭申請人放棄的單位,或因申請人被取消「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資格而遭本署收回的單位,於本年11月23至26日,上午9:00時至下午7:00,於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作「第二輪自選單位」預覽。凡在本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中沒有在首輪自選單位環節內揀選單位的申請人,可在上述預覽期間,即場重新登記參加「第二輪自選單位」,本署會於「第二輪自選單位」預覽期完結後,按申請人原先的揀選單位優先次序,邀約重新登記的申請人出席「第二輪自選單位」揀選單位程序。

6. 請按以下連結下載有關特快公屋編配計劃(2007年7月)「颱風/暴雨警告的安排」的資料:

颱風/暴雨警告的安排 (PDF格式, 183 KB)


本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重點提要

1. 房屋署在編配公屋單位時,是嚴格依照申請表在公屋輪候冊的先後次序和申請人所選擇的地區;或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配額及申請人的分數,視乎申請書的類別依次辦理。但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符合資格的輪候冊申請人將可獲得提早入住公屋單位的機會。

2.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是因應公屋資源情況推出的,並以自選單位形式進行。根據現行公屋申請規則所訂,一般家庭申請人,是不能要求選擇某一小區或個別屋的編配,但「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自選單位是無地區限制,申請人可以從可供揀選單位名單中,揀選自己喜愛的小區/個別屋單位,惟申請人必須依據其公屋輪候冊申請書內的認可家庭人數(以申請組電腦紀錄為準),按個別單位的編配標準揀選單位。

3.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所推出的單位分布於各區較舊型屋,如屯門、離島及新界區,亦有些位於市區及擴展市區。這些單位無論在環境、交通、社區服務、購物及醫療設施等方面均屬理想,當中只有少數單位曾涉及不愉快事件,又或層數、座向、以至單位的設計等較為遜色,例如位於新界區的寶田及天恩一期,單位內的洗手間較其他公屋單位略為細小。

4.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2007年7月)的申請日期經已完結。房屋署會儘快把確認通知信寄給申請人,若申請人於本年8月底前尚未收到確認通知信,請儘快致電2712 2712,與房委會查詢熱線職員聯絡。

5. 自選單位程序暫訂於2007年9月中至11月中期間分兩批舉行,首批為二人或以上家庭;第二批為一人申請者。如須延遲自選單位程序,本署將於房屋署網頁及有關報章刊登通告,但不會個別通知申請人。

6. 本署會根據申請人參加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分批寄出自選單位通知書予已獲初步核實符合申請資格的申請人。申請人大約可在其自選單位日一星期前收到本署的自選單位通知書。如申請人的通訊地址有任何變更,必須從速書面通知本署,以免影響其獲邀自選單位的機會及其揀樓次序。

7. 在自選單位進行前,申請人的家庭人數或資料如有任何變更(例如:增加或刪除家庭成員、離婚、更改申請人等),必須於自選單位日期前辦妥更改輪候冊申請書內資料的手續,因該等資料將與申請人是否合符申請資格,或其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自選單位日期及單位編配的大小等有直接影響。一般情況下,本署不會接受申請人於自選單位時才申請增加或減少家庭成員的要求。因此,各申請人必須於自選單位前辦妥增加或刪除家庭成員的有關手續。申請人最終能否獲配所選的單位仍須待審核或覆核其入住公屋資格後方可作實。

8. 租金寬減優惠: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2007年5月15日決議通過,由2007年9月1日起,凡願意入住有效空置期12個月或以上但少於24個月的單位的租戶,可獲4個月全包租金的免租期,分八個月每月減租50%。至於有效空置期24個月或以上的單位,可獲六個月全包租金的免租期,分12個月每月減租50%。

9. 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2007年7月12日通過,凡通過今次(2007年7月)及往後「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編配公屋單位的綠表申請人,若於其公屋單位入伙起計三年內申請購買剩餘居屋單位,房屋署在編排選樓次序時會把他們視作白表申請人,而他們購買的剩餘居屋單位,亦會計入白表申請人的配額內。但在購買居屋單位後,這類綠表申請人會與其他綠表申請人一樣,須把其公屋單位交回房委會。

10. 第二輪自選單位程序:在本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自選單位期間,本署會留用於首輪自選單位環節內被揀選而其後遭申請人放棄的單位,或因被取消「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資格而遭本署收回的單位,於所有自選單位程序完結後(預計於本年11月中),作「第二輪自選單位」預覽。凡在本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中沒有在首輪自選單位環節揀選單位的申請人,可在上述預覽期間,即場重新登記參加「第二輪自選單位」,本署會於「第二輪自選單位」預覽期完結後,按申請人原先的揀選單位優先次序,邀約重新登記的申請人出席「第二輪自選單位」揀選單位程序。

11. 申請人/成員因其公屋原租約被終止而遭禁止兩年內透過公屋輪候冊申請租住公屋,該兩年禁止期尚未屆滿,他們不得參加本計劃(獲批准豁免除外)。倘若申請人/成員於截止報名日期後才被列入黑名單或遭禁止透過公屋輪候冊申請租住公屋,其「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亦會被取消。(公屋包括中轉房屋)

12. 倘若參加本計劃的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因未清繳欠租的情況下遷出公屋,及被列入黑名單內,則申請人或有關租戶的成年家庭成員必須在其本計劃的自選單位日期前清繳過去所有欠租及有關欠款後方才可參加本計劃的自選單位程序,則不能參加自選單位程序,其「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亦會被取消。(公屋包括中轉房屋)

13. 申請人在成功揀選單位而本署發出有關編配通知書後,若拒絕接受自選單位的編配,或沒有/未能依約前往所屬屋辦事處辦理簽訂租約手續,其輪候冊申請書會視作一次「不合情理拒絕編配」的紀錄。根據現行政策,假如申請人拒絕三個配房建議而沒有可被接納的理由,其輪候冊申請書會被取消(詳情請參閱公屋輪候冊申請須知)。

14. 獲邀參加自選單位的申請人若沒有出席自選單位、或於自選單位程序中沒有揀選單位,是不會計算一次「不合情理拒絕編配紀錄」,倘若其公屋輪候冊申請書仍然有效,該申請書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而會繼續循現行的公屋輪候冊政策及程序處理。

15. 若申請人的輪候冊申請書已獲核實入住公屋資格並已達配房階段(被凍結除外),參加是次計劃並不會影響其公屋輪候冊的編配機會。故該申請人有可能會收到循輪候冊發出的編配通知書,邀請他辦理入伙手續。在這情況下,該申請人必須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該編配。若該申請人接受該編配,並辦妥入伙手續,其是次「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會被取消;若該申請人在拒絕接受該編配後,仍然持有有效的編配機會,則不會影響他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


查詢資料請致電:房委會查詢熱線
電話:2712 2712
2007-09-07 5:29 pm
房署熱線電話2712 2712
參考: 我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08: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07000051KK0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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