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證人一問..法律問題...

2007-09-07 4:14 am
其實件事我係受害者.
假如我已經不再追究被告人..甘我要不要上庭作證呢?
但係警察要我簽過份願意上庭噶同意書..話如果五簽.有可能會話我藐視法庭...
所以簽左..甘我到上庭過日仍然有選擇權上或不上庭嗎? 因為我已經不想追究這件事了..

回答 (4)

2007-09-07 4:27 am
✔ 最佳答案
1.你同警察講你不想追究這件事.
2.佢唔會話你藐視法庭的,如果佢話你藐視法庭的,如果真係話你,姐係等於佢藐視你姐(個人意見)
3.到上庭過日當然可以唔上啦,不過你想(圖鼻)的話2上庭就最好唔好啦.
4.想問問你的年齡係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回答我thx~~~
參考: me
2007-09-07 8:35 pm
刑事案係由律政司決定追唔追究,並唔係由事主決定.如果法庭發出傳票要求你上庭作供而你又無故缺席的話已經構成藐視法庭,監都有得你坐
2007-09-07 5:48 am
您一定要在出庭日前跟警方表態, 您不打算追究被告人。

否則,在無通知情況下, 不出庭, 一定有麻煩。
2007-09-07 4:26 am
不要上庭作證。
參考: 因為我試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20: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06000051KK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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