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代通知金點計?

2007-09-07 12:54 am
司機一名, 做了一年多, 因私吞款項, 想即時解僱, 請問點計? 底薪7000,加order拆賬, 平均人工連交通津貼12000-14000
更新1:

第一次犯錯都可以唔使賠?

回答 (3)

2007-09-07 1:21 am
✔ 最佳答案
私吞款項屬嚴重過失 -- 即欺詐及不忠寅,可構成即時解僱而無須事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但應儲存有關証據或証人,及向該僱員發出解僱信,最好要求僱員簽署確認是次安排,以免日後追究。

參考資料: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但如你希望"好來好去",照付代通知金,照正常情況終止合約的話,則不能只給$7,000,因勞工處於7月13日已實行新修訂,法定權益 (即賠償)基數須以僱員過去12個月之平均收入計算(即底薪加津貼),詳情請參考: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2.pdf

2007-09-06 17:27:34 補充:
打錯字,應為 "即欺詐及不忠實"

2007-09-06 22:29:12 補充:
如是小錯或不是蓄意,例如揸車不守交通規則、或誤時等,可考慮口頭警告或發警告信,亦要睇吓你講嘅私吞款項有幾嚴重,例如銀碼或動機之類......如有需要,可致電勞工處熱線: 2717-1771 或政府熱線: 1823 問一下當值勞工主任的意見。
2007-09-07 1:06 am
如有確實証據證明司機私吞款項,可即時解僱,無需補償,勞工處都唔會幫佢。
不過如果公司咁大方,唔計教,補底薪已足夠,因下個月都冇開工,何來有拆脹?
2007-09-07 12:57 am
即是比多一個月薪金.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06: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06000051KK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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