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係8月其中一日 我再次上間公司
傾番工細節
當時公司出左張紙上寫住$25/h
我番了會展電腦展兩天24 27號
兩日加埋21個鐘
9月3號下午5時40分左右我就上去左間公司拎工資
當時公司內有4個人
一個公司 老細
3名員工
其中一個係我
1在我拎糧前就走了
2見到我整個出糧過程
還有隱路電視
當時老細叫我睇張紙同我講
無問題係張紙簽名
會展$525
電腦城$7xx
總數$128x
之後我簽名拎了現金離開
事後數天9月5日該公司來電
當時正逛街*佢話公司會計計錯數*
佢話你無番電腦城
之後傾了一會我因為在逛街cut了線
一會老細再來電
今次我朋友接聽
佢講如果唔比番$7xx,3日後會有人上門追數
一會後家中來電佢又打過去對話內容重點都是3天內不給$7xx便上門追數
想問..在法律上我是否需要負責任
還是公司需要負全責?
當他們上門追數是我報警是否正確做法
有怎麼理據可以反駁佢
另外可否提出一點關於該事件法律知識給我謝謝
更新1:
我想要一些對我有利ge法律知識 因為我d錢用左7788= =" 好難退番比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