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暑期工工資法律問題...他說上門找我

2007-09-06 9:48 am
在8月24號前我到公司見工
之後係8月其中一日 我再次上間公司
傾番工細節
當時公司出左張紙上寫住$25/h
我番了會展電腦展兩天24 27號
兩日加埋21個鐘
9月3號下午5時40分左右我就上去左間公司拎工資
當時公司內有4個人
一個公司 老細
3名員工
其中一個係我
1在我拎糧前就走了
2見到我整個出糧過程
還有隱路電視
當時老細叫我睇張紙同我講
無問題係張紙簽名
會展$525
電腦城$7xx
總數$128x
之後我簽名拎了現金離開
事後數天9月5日該公司來電
當時正逛街*佢話公司會計計錯數*
佢話你無番電腦城
之後傾了一會我因為在逛街cut了線
一會老細再來電
今次我朋友接聽
佢講如果唔比番$7xx,3日後會有人上門追數
一會後家中來電佢又打過去對話內容重點都是3天內不給$7xx便上門追數
想問..在法律上我是否需要負責任
還是公司需要負全責?
當他們上門追數是我報警是否正確做法
有怎麼理據可以反駁佢
另外可否提出一點關於該事件法律知識給我謝謝
更新1:

我想要一些對我有利ge法律知識 因為我d錢用左7788= =" 好難退番比佢=.=

回答 (2)

2007-09-06 10:07 am
✔ 最佳答案
勞工法例上僱員可向僱主追討未付工資,同樣地僱主亦可向僱員追回多付的工資,而實際上你是多收左工資,所以你公司可向你討回。(勞工法例上應要負責任囉)

所以佢上門追數係無問題,當然若果用不合法o既途徑就唔得啦。

但其實長遠計,你做兼職當然係想搵錢,但若果你無返電腦城的話,應該退回多付的工資給僱主,因為若果你不誠實,今次你雖然得倒o既係$7xx,不過比人印象就唔好,之後人地有兼職都唔會再搵你啦。

嘗試用唔同角度去睇事,咁你就明白應該知點做啦。
2007-09-06 2:59 pm
基本上可以說沒有有利的條件
因為很明顯工資是給了你
而你也簽名確認了
而且你沒有到電腦城上班也是事實
所以可以說法律上一定要還

另外
如果公司出律師信的話
你還要負責律師費
要幾千元
還是快點退回吧

2007-09-06 07:01:58 補充:
另外上門追數本身是不犯法的除非他們滋擾你或生事所以你報警警察亦只會叫你還錢他們即使上門收不到錢對一間公司來說發律師信亦很簡單啦

收錄日期: 2021-04-25 17:42: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906000051KK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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