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講現在經濟好轉,勞工處剛出了最新的最低工資是6333蚊, 是不是真的?我現在試用期得6500蚊咋!三個月試用期後提出加工資要求過不過分啊? 可以提出加到7500嗎?呢個數作為一個人初級文員過不過分啊?
好高興有這多朋友如此認真回答我的問題,我是一個剛從內地較好的大學畢業,來香港發展的大學生,來香港才1個多月。 現在呢份工是我的第一份工,雖然說是朝九晚六,但很多時候都不能夠按時放工,我翻工兩個星期了,每天都七點幾才走,最晚試過8點半。這些都OT都不當你加班沒有加班費,只是說你什麼時候做完野就可以按時放工,但是人手太少,根本忙不過來,更別說可以按時放工了,工作時集中精神,不覺得時間過得快,但是每天放工都覺得好累。這是我覺得公司最無良的地方。 不過可能公司不大(雖然內地有兄弟公司和廠),所以人事關系不複雜,同事很願意教我,做錯了都有商有量,這是我覺得很好的方面。
我自問系一個很盡職盡責的人,好認真做好每一件事,但是現在太新啦!才翻工一個幾星期,不敢說能幫公司做到幾多貢獻,但是我會好努力,好認真學野,吾會認精學懶 我覺得剛出社會,可以學到野先最重要咖! 只系因為家裏及自己進修等的資金問題,所以希望合理的範圍裏加點工資。
還有,我不知道其他同事的工資系幾多,不過我覺得我應該系最低個個掛! 同一間公司,其他同事應該都晤會透露自己的工資掛???? 老細在interview我的時候,就同我講:“晤好問其他同事的工資,人系要同自己比的,而晤系同人地比”雖然系嘴裏講得好聽,實質怕知道某些同事相互比工資,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