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上 面 三 位 的 回 答 都 有 錯 誤 之 處,
第一:CI 已在回歸後停發!
第二:持 <單程證來港> 人 事,但 又 居 港 未 滿 七 年 的 香 港 居 民, 係 唔 可 以 申 請 <特區護照>的,而只可由請<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簽 證 身 份 書>;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簽 證 身 份 書>之 申 請 資 格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簽 證 身 份 書 是 簽 發 給 下 列 的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民 以 作 簽 證 之 用:-
已 獲 准 在 香 港 有 逗 留 期 限 居 留,但 無 法 取 得 任 何 國 家 的 護 照 或 其 他 地 區 的 旅 行 證 件 的 人 士;
已 獲 准 在 香 港 不 受 條 件 限 制 居 留,但 無 法 取 得 任 何 國 家 的 護 照 或 其 他 地 區 的 旅 行 證 件 的 人 士;或
已 取 得 香 港 居 留 權 及 持 有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但 無 法 取 得 任 何 國 家 的 護 照 或 其 他 地 區 的 旅 行 證 件 的 非 中 國 籍 人 士。
持 前 往 港 澳 通 行 證 ( 亦 稱 單 程 通 行 證 )
新 到 港 人 士
十 六 歲 或 以 上 的 申 請 人
持 單 程 通 行 證 新 到 港 的 人 士 , 可 於 首 次 登 記 香 港 身 份 證 當 天 , 在 人 事 登 記 處 - 九 龍 辦 事 處 一 併 遞 交 簽 證 身 份 書 的 申 請 。
十 六 歲 以 下 的 兒 童
持 單 程 通 行 證 及 年 滿 十 一 歲 的 新 到 港 兒 童 可 在 父 、 母 或 合 法 監 護 人 陪 同 下 , 於 首 次 登 記 香 港 身 份 證 當 天 , 在 人 事 登 記 處 - 九 龍 辦 事 處 一 併 遞 交 簽 證 身 份 書 的 申 請 。
處 理 申 請 所 需 時 間
有 關 申 請 會 按 遞 交 申 請 書 的 先 後 次 序 處 理 。 入 境 事 務 處 承 諾 於 十 個 工 作 天 內 完 成 處 理 申 請 程 序 。 惟 此 目 標 能 否 達 到 , 須 視 乎 每 宗 申 請 的 個 別 情 況 及 於 某 段 時 間 內 所 收 到 的 申 請 數 目 而 定 。
註 : 工 作 天 是 指 星 期 一 至 五 , 公 眾 假 期 除 外 。
2007-09-05 14:59:38 補充:
My information is up to date(2007), not the information of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