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讓人的感覺是很沒有誠意,因為受傷後只有探望我2次,也從沒問過我的傷勢如何!
現在要談賠償了,我們列出花錢項目(沒亂敲詐,只是把有花錢的項目列出來),保險公司只打算賠一半,而且對方不打算付其他項目(對方想全部推給保險公司賠,保險公司只賠ㄧ半的話;他們也不負責另ㄧ半),並且找他人嗆聲:『就算上法院,你也別想拿不到錢啦!』
我想請問遇到這種情形:
1.要怎麼辦?
2.要注意什麼事情!
3.必須準備什麼東西?
更新1:
有報案,馬上就醫,當天開刀,有酒測,照相,畫圖,筆錄對方已作,而我還沒,筆錄對方好像有謊報
更新2:
啊旭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你(其他人也可以回答喔): 1.過失傷害罪會判500元罰金,那我們要求的賠償金拿的到嗎? 2.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超過30天還拿的到嗎? 3.如果上班請假被扣的薪資,沒辦法拿到證明,怎麼辦? 4.減少勞動力損失 和 精神撫慰金 相同嗎?如果不同要用什麼項目表示? 5.最重要一點→如果發現所列的項目不妥,是否可以更改? 上法院辯論的時候,必須注意什麼?
更新3:
大家提供的意見都很好,感謝你們,如果還有其他建議的,請盡量寫出來,隨時洗耳恭聽,我會隨時注意大家的回應(建議),不會讓大家的心血浪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