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獲得的生活費

2007-08-31 3:25 am
本人已申請破案, 而今天剛剛見完受託的律師, 但發覺所批准的生活費, 緊本不夠我一家4口的用. 我有2兒子 (13和7). 他們一路也有用補習老師, 但今天並不獲批准, 還有, 無什麼錢給我一家4口買衣服. 現我可怎辦
更新1:

但我現在以批准破產, 是他跟本不給我應有的生活費, 好像給我老婆2500元1月, 包所有膳食和其他一切開支, 跟本不夠, 買衣服也無錢, 那我現可申請上訴嗎

更新2:

我可以上訴嗎?? 衣服方面又怎樣 ?? 不可能不穿衣服 ?? 小朋友會長大, 不能不買衣服

回答 (2)

2007-08-31 3:38 am
✔ 最佳答案
同老媽離婚,佢再去申眾援,債務不會再讓給個仔,除非你瓜了,可以用遺產方式傳給後人,講真沒事沒幹都不好申請破產,可以用債務重整看看可不可以解決,又或者和債權人商良下,可不可以拖長點時間還,沒人想你吾還錢,他們都很慘,因為他們係你債權人同時又係別債務人,所以一個人不還就好像骨牌效應損失會轉界給其他人。

2007-08-30 23:33:59 補充:
可以去社會福利處找社工問下,有沒有什麼可以經濟援助,現在要厚面皮,不過我個人覺得你先要調整一下心態先,因為現在你真不同以前不可以用以往的想法去處事,"錢身外物,有腦就有,但很多人有錢又煩冇錢又煩,不明世事無常,錢係生活工具,都可以套住人苦困" 死馬落地行,仔和老婆會體諒你
2007-09-01 3:50 am
破產官只會批准基本生活必須費用, 補習老師是一定唔得, 但以1個月2500元, 出手是十分低, 應該要上訴, 但唔會多好多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18: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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