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租客自訂租約有法律效力嗎?

2007-08-30 11:52 pm
本人有一間工業大廈出租,兩年期租約早前已滿,本人與現在的租客協議減租一千元續租,現已按這方式租了幾個月,同時亦口頭協議了不再立長時間的租約,如任何一方不想再租,只需一個月前通知對方並在該月內交回單位即可,現有兩個疑問:

1. 這樣的方式(一個月前通知對方並在該月內交回單位)是否可行?現行法律有沒有基本規定的停租單位要多少時間通知?如已由業主租客雙方訂下彼此同意的協議,是否可不跟一般的規定?假設將來我提出一個月後要收回單位,租客可否拒絕?

2. 如想用最簡單/便宜的方式按上列條件訂立一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可以怎做?如果只用A4紙打下協議內容,再由兩方簽名作實足夠嗎?是否要打厘印才有效?約多少錢?

謝謝指教~

回答 (2)

2007-08-31 12:21 am
✔ 最佳答案
法例規定, 所有出租物業均必須於30天 內到稅局登記及交付印花稅(打厘印), 詳情如下 :
座 落 香 港 的 不 動 產 租 約




圖片參考:http://www.ird.gov.hk/chi/images/po.gif


就 租 約 來 說 , 印 花 稅 是 按 其 不 同 年 期 徵 收 , 收 費 如 下 : -

圖 表 簡 介



年 期
收 費

無 指 定 租 期 或 租 期 不 固 定
年 租 或 平 均 年 租 的 0.25%* (註(1) )


超 逾

不 超 逾
.


.

1 年
租 期 內 須 繳 租 金 總 額 的 0.25%*(註(1) )


1 年

3 年
年 租 或 平 均 年 租 的 0.5%*(註(1) )


3 年

.
年 租 或 平 均 年 租 的 1%*(註(1) )

租 約 內 提 及 的 頂 手 費 及 建 造 費 等
代 價 的 3.75% (如 根 據 租 約 須 付 租 金); 否 則 如 買 賣 不 動 產 般 繳 付 相 同 的 印 花 稅

複 本 及 對 應 本
每 份 5 元



附 註 ﹕ (1)

* 將 年 租 / 平 均 年 租 /租 金 總 值 調 高 至 最 接 近 的 $100 計 算 。


(2)
評 定 印 花 稅 時 將 不 會 計 算 任 何 於 該 租 約 內 提 及 的 訂 金 在 內 。
逾 期 加 蓋 印 花 及 未 有 為 文 件 加 蓋 印 花
如 一 項 須 課 印 花 稅 的 文 書 沒 有 在 指 定 加 蓋 印 花 的 期 限 前 或 之 內 加 蓋 印 花 , 印 花 稅 署 署 長 可 在 收 到 印 花 稅 款 及 罰 款 後 為 該 文 書 加 蓋 印 花 。 徵 收 的 罰 款 表 列 如 下 : -



逾 期 時 間
罰 款 款 額

不 遲 逾 1 個 月
印 花 稅 款 額 的 2 倍

遲 逾 1 個 月 但 不 遲 逾 2 個 月
印 花 稅 款 額 的 4 倍

在 其 他 情 形 下
印 花 稅 款 額 的 10 倍
印 花 稅 署 署 長 可 視 乎 每 宗 個 案 的 個 別 情 況 , 減 免 部 分 或 全 部 罰 款 。 若 屬 主 動 披 露 個 案 及 並 非 蓄 意 延 誤 , 印 花 稅 署 署 長 通 常 會 按 以 下 方 程 式 計 算 減 免 後 的 罰 款 , 但 罰 款 額 最 少 為 500 元:
減 免 後 的 罰 款 =14% × 應 繳 印 花 稅 × 逾 期 日 數 / 365 日
罰 款 的 減 免 可 視 乎 個 案 的 特 殊 情 況 而 向 上 或 向 下 調 整 。 舉 例 來 說 ,若 屬 印 花 稅 署 進 行 審 查 時 發 現 的 逾 期 加 蓋 印 花 稅 個 案 ( 即 並 非 主 動 披 露 個 案 ) , 上 述 方 程 式 並 不 適 用 。 此 外 , 如 被 發 現 再 次 或 重 複 多 次 逾 期 加 蓋 印 花 , 罰 款 會 加 重 。
如 要 申 請 減 免 罰 款 , 應 以 書 面 提 出 , 解 釋 逾 期 原 因 , 並 按 需 要 隨 附 證 據 。
其實你只要到任何書局都可以買到正式租約 $5-$10一份, 你買兩份, 簽好跟手上網打厘印, 好簡單, 如果唔係到時租客唔認數, 你又無一份合法嘅租約, 你就真係無保障呀!
未 加 蓋 印 花 文 件 的 有 效 性
任 何 可 予 徵 收 印 花 稅 的 文 書 , 除 非 已 加 蓋 適 當 印 花 , 否 則 不 得 在 任 何 法 律 程 序 中 被 收 取 為 證 據 ,但 在 以 下 法 律 程 序 中 則 屬 例 外 : -




(1)
刑 事 法 律 程 序 ;


(2)

印 花 稅 署 署 長 為 追 討 根 據 《 印 花 稅 條 例 》 須 予 繳 付 的 印 花 稅 或 罰 款 而 提 出 的 民 事 法 律 程 序 ,

此 外 , 亦 不 得 供 作 任 何 其 他 用 途 :
但 如 法 庭 在 律 師 作 出 個 人 承 諾 會 安 排 以 下 事 項 後, 發 出 命 令 予 以 收 取 , 則 未 加 蓋 適 當 印 花 的 文 書可 在 民 事 法 律 程 序 中 在 法 庭 被 收 取 為 證 據 : -




(i)
按 該 文 書 可 予 徵 收 的 印 花 稅 而 加 蓋 印 花 ; 及


(ii)
繳 付 根 據 第 9 條 須 就 該 文 書 繳 付 的 罰 款 。
2007-09-07 7:44 am
其實只要是白紙黑字有關資料齊全, 有打stamp, 已經係合法了


收錄日期: 2021-04-15 21:31: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30000051KK0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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