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麻疹?

2007-08-29 7:33 pm
德國麻疹會有什麼症狀?如有,應該do wt thing?

回答 (3)

2007-08-29 7:40 pm
✔ 最佳答案
ㄧ、認識疾病
(一)疾病確認
感染德國麻疹臨床上病人會有輕微的症狀,如輕度發燒、疲倦、鼻咽炎、耳後淋巴結明顯腫大,並伴隨全身性不規則丘疹(與麻疹或猩紅熱發疹相似),疹子約維持3天。感染德國麻疹病毒者約有一半(約25%~50%受感染者)並無明顯的發疹,有部分受感染的人會關節痛或發生關節炎,尤其是成年女性。

(二)致病因子
德國麻疹病毒(Rubella virus)。

(三)發生情形
德國麻疹的發生為世界性,好發於春季或冬季。其大流行通常為每10~15年一次。臺灣於1958年至1959年,1968年及1977年間曾發生三次大流行,茲後德國麻疹在臺灣變成地方性(endemic)傳染病。臺灣於2002、2003、2004、2005、2006年分別通報78 、53、48、43及54例病例(共276例),確定病例分別有4、2、4、7及6例(共23例,其中0例死亡)。

(四)傳染窩
人。

(五)傳染方式
可由接觸到感染病人的鼻咽分泌物而傳染(如經由飛沫或與病人直接接觸)。在擁擠的環境(如軍營)中,所有易感受宿主皆可能受到威脅。

(六)潛伏期
平均約14~17天,範圍14~21天。

(七)可傳染期
德國麻疹病人為發疹前1週至發疹後至少4天。

(八)感受性及抵抗力
自然感染或接種疫苗均可產生永久性的免疫。有免疫的母親生下的嬰兒,大約6~9個月內有母親抗體保護。

(九)病例定義
1、急性全身出現斑丘疹。
2、發燒≧37.2℃。
3、關節炎、急性頸部淋巴腺腫大、結膜炎。



二、預防保健
德國麻疹防治之目的,主要在預防孕婦在懷孕期間受到感染,而產下具先天性缺陷之後代。
1、衛生教育
(1)針對社會大眾宣導德國麻疹與先天性德國麻疹之傳染方式,以及嬰幼期或婦女早期婚前接種疫苗之重要性。
(2)衛生工作人員應鼓勵易感性宿主接種疫苗,特別是青少年與年輕成人。
(3)應特別注意非本地出生者之免疫狀況(例如:外籍及大陸配偶、外籍勞工等)。

2、預防接種
(1) 德國麻疹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將近98%~99%的易感性宿主可經由預防接種產生明顯的抗體反應。
(2) 常規預防接種時程:出生滿12-15個月及國小一年級各接種一劑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



三、治療照護
一般無特殊治療,以支持療法為主。

如有,應該see the doctor as soon as possible!!!
2007-08-29 8:00 pm
預防病症
麻疹與德國麻疹都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以後,在身上出現皮疹。因為疫苗接種的推行,台灣近年來比較少見這種疾病。麻疹的危險性在於幼兒,會引發腦炎與其他細菌感染而危及生命。德國麻疹最值得注意的併發症是孕婦感染,會導致胎兒的先天性畸形。腮腺炎除了引起腮腺發炎以外,會有生殖腺發炎的併發症,尤以成人為然,近年來台灣地區的病例數逐漸減少,這與大規模注射疫苗有關。

疫苗成份
麻疹、腮腺炎與德國麻疹疫苗都是活性減毒疫苗,保護效力都在百分之九十以上,接種時是以皮下注射於上臂外側。目前使用的麻疹疫苗因為會受到母親傳給小孩的抗體干擾而失效,所以在一歲以下接種時免疫效果不佳。

特殊禁忌
對蛋白有立即型過敏反應(anaphylaxis)者,應該避免接種麻疹疫苗。這是因為麻疹疫苗是由雞胚胎製成,可能會引起對雞細胞成份的過敏反應。與一般的活性疫苗一樣,懷孕的時候不可以接種這類活性疫苗,而且在疫苗注射後三個月以內都應該避免懷孕。

副作用
接種了麻疹疫苗以後,約有5-10%會在5-10天以後出現輕微發燒,甚至紅疹,可能持續2至5天。德國麻疹疫苗的副作用包括了關節痛、關節炎(罕見)與神經炎等。這些副作用在小孩的發生率為1-3%,成人的發生率則較高,約在10-30%之間,尤其以女性較為常見。腮腺炎疫苗有5%會引起輕微發燒,少數在接種疫苗以後7至10天出現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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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 麼 是 德 國 麻 疹 ?
   
德 國 麻 疹 又 稱 風 疹 , 由 德 國 麻 疹 病 毒 引 起 , 經 由 飛 沫 或 接 觸 傳 染 。 一 般 人 感 染 此 症 通 常 只 持 續 一 到 三 天 , 症 狀 輕 微 且 無 後 遺 症 , 但 懷 孕 四 個 月 內 的 孕 婦 萬 一 被 感 染 , 則 有 百 分 之 十 到 六 十 的 機 會 , 會 產 下 先 天 性 缺 陷 兒 。 所 以 , 女 性 必 須 接 種 德 國 麻 疹 疫 苗 , 確 保 無 論 何 時 懷 孕 , 均 不 會 被 感 染 , 才 是 最 安 全 的 做 法 。
另 外 一 件 要 注 意 的 事 情 是 , 德 國 麻 疹 和 麻 疹 是 兩 回 事 , 無 論 是 否 曾 經 接 種 麻 疹 疫 苗 或 曾 感 染 過 麻 疹 , 對 德 國 麻 疹 都 沒 有 任 何 免 疫 力 。
要 預 防 德 國 麻 疹 , 唯 一 的 方 法 就 是 接 種 德 國 麻 疹 疫 苗 。
德 國 麻 疹 在 台 灣 , 除 每 隔 十 年 左 右 會 有 一 次 較 大 的 流 行 外 , 平 時 亦 會 有 小 規 模 之 傳 染 , 對 沒 有 免 疫 力 的 孕 婦 構 成 相 當 的 威 脅 。


德 國 麻 疹 所 導 致 的 先 天 性 缺 陷 兒

懷 孕 四 個 月 以 內 的 孕 婦 如 感 染 到 德 國 麻 疹 , 可 能 造 成 死 胎 、 早 產 或 具 有 先 天 性 德 國 麻 疹 症 候 群 的 缺 陷 兒 , 一 般 常 見 的 缺 陷 如 下 :
暫   時 /永 久 性 :
出生體重不足
耳聾
血小板減少之紫瘢
白內障和眼球過小
肝脾腫大
視網膜病變
骨骼損害
動脈導管未閉鎖
前囪門膨大
肺部狹隘
腦膜腦炎
智能障礙
行為失常
語言中樞失控
隱睪症
腹股溝疝
頭小畸型
痙孿性雙側癱瘓


德 國 麻 疹 疫 苗 接 種 禁 忌 和 副 作 用

凡 是 有 下 列 情 況 之 一 的 人 , 不 適 合 接 種 德 國 麻 疹 疫 苗 :

懷 孕 婦 女 ( 疫 苗 接 種 3 個 月 內 應 避 免 懷 孕 ) 。
染 患 急 性 傳 染 病 者 。 ( 一 般 感 冒 不 在 內 )
染 患 進 行 性 急 、 慢 性 疾 病 者 。 ( 使 用 腺 上 腺 皮 質 素 或 抗 癌 物 治 療 者 )
染 患 先 天 性 或 後 天 性 免 疫 缺 乏 症 者 。
接 種 德 國 麻 疹 疫 苗 一 般 沒 有 副 作 用 , 但 少 數 人 會 出 現 和 自 然 感 染 德 國 麻 疹 類 似 的 症 狀 , 如 局 部 淋 巴 腺 腫 大 、 紅 疹 、 倦 怠 、 喉 嚨 痛 、 發 燒 、 頭 痛 , 並 偶 然 有 暫 時 性 小 關 節 痛 ( 一 至 兩 天 ) , 注 射 部 位 也 可 能 會 像 一 般 打 針 後 發 生 的 疼 痛 、 硬 塊 或 發 紅 , 但 均 不 嚴 重 , 也 不 需 要 治 療 。

目 前 應 該 接 種 德 國 麻 疹 疫 苗 的 人

德 國 麻 疹 在 台 灣 地 區 大 約 每 隔 九 到 十 三 年   流 行 一 次 , 民 國 3 3 年 、 4 6 年 、 5 7 年 、 6 6 年 均 曾 流 行 , 自 6 6 年 之 後 , 經 由 臨 床 和 血 清 流 行 學 調 查 , 資 料 顯 示 病 毒 一 直 存 在 台 灣 地 區 而 成 為 具 有 本 土 性 的 地 方 病 ; 而 且 二 十 歲 以 上 的 婦 女 , 有 半 數 對 德 國 麻 疹 沒 有 免 疫 力 , 一 旦 懷 孕 而 又 不 幸 於 懷 孕 初 期 被 傳 染 , 其 危 險 性 不 容 忽 視 。
目 前 政 府 對 國 中 、 小 學 生 施 行 德 國 麻 疹 全 面 接 種 , 疫 苗 由 政 府 免 費 供 應 。 除 此 之 外 , 凡 二 十 歲 以 上 , 至 尚 有 生 育 能 力 之 中 年 婦 女 , 均 應 主 動 至 各 醫 療 院 所 接 種 , 以 期 能 達 到 全 面 根 絕 德 國 麻 疹 的 目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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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認識疾病
(一)疾病確認
感染德國麻疹臨床上病人會有輕微的症狀,如輕度發燒、疲倦、鼻咽炎、耳後淋巴結明顯腫大,並伴隨全身性不規則丘疹(與麻疹或猩紅熱發疹相似),疹子約維持3天。感染德國麻疹病毒者約有一半(約25%~50%受感染者)並無明顯的發疹,有部分受感染的人會關節痛或發生關節炎,尤其是成年女性。
(二)致病因子
德國麻疹病毒(Rubella virus)。
(三)發生情形
德國麻疹的發生為世界性,好發於春季或冬季。其大流行通常為每10~15年一次。臺灣於1958年至1959年,1968年及1977年間曾發生三次大流行,茲後德國麻疹在臺灣變成地方性(endemic)傳染病。臺灣於2002、2003、2004、2005、2006年分別通報78 、53、48、43及54例病例(共276例),確定病例分別有4、2、4、7及6例(共23例,其中0例死亡)。
(四)傳染窩
人。
(五)傳染方式
可由接觸到感染病人的鼻咽分泌物而傳染(如經由飛沫或與病人直接接觸)。在擁擠的環境(如軍營)中,所有易感受宿主皆可能受到威脅。
(六)潛伏期
平均約14~17天,範圍14~21天。
(七)可傳染期
德國麻疹病人為發疹前1週至發疹後至少4天。
(八)感受性及抵抗力
自然感染或接種疫苗均可產生永久性的免疫。有免疫的母親生下的嬰兒,大約6~9個月內有母親抗體保護。
(九)病例定義
1、急性全身出現斑丘疹。
2、發燒≧37.2℃。
3、關節炎、急性頸部淋巴腺腫大、結膜炎。

二、預防保健
德國麻疹防治之目的,主要在預防孕婦在懷孕期間受到感染,而產下具先天性缺陷之後代。
1、衛生教育
(1)針對社會大眾宣導德國麻疹與先天性德國麻疹之傳染方式,以及嬰幼期或婦女早期婚前接種疫苗之重要性。
(2)衛生工作人員應鼓勵易感性宿主接種疫苗,特別是青少年與年輕成人。
(3)應特別注意非本地出生者之免疫狀況(例如:外籍及大陸配偶、外籍勞工等)。
2、預防接種
(1) 德國麻疹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將近98%~99%的易感性宿主可經由預防接種產生明顯的抗體反應。
(2) 常規預防接種時程:出生滿12-15個月及國小一年級各接種一劑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

三、治療照護
一般無特殊治療,以支持療法為主。
2007-08-29 7:40 pm
感染德國麻疹臨床上病人會有輕微的症狀,如輕度發燒、疲倦、鼻咽炎、耳後淋巴結明顯腫大,並伴隨全身性不規則丘疹(與麻疹或猩紅熱發疹相似),疹子約維持3天。感染德國麻疹病毒者約有一半(約25%~50%受感染者)並無明顯的發疹,有部分受感染的人會關節痛或發生關節炎,尤其是成年女性。
德國麻疹防治之目的,主要在預防孕婦在懷孕期間受到感染,而產下具先天性缺陷之後代。
1、衛生教育
(1)針對社會大眾宣導德國麻疹與先天性德國麻疹之傳染方式,以及嬰幼期或婦女早期婚前接種疫苗之重要性。
(2)衛生工作人員應鼓勵易感性宿主接種疫苗,特別是青少年與年輕成人。
(3)應特別注意非本地出生者之免疫狀況(例如:外籍及大陸配偶、外籍勞工等)。

2、預防接種
(1) 德國麻疹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將近98%~99%的易感性宿主可經由預防接種產生明顯的抗體反應。
(2) 常規預防接種時程:出生滿12-15個月及國小一年級各接種一劑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

如果已經被感染了,目前主要是支持療法,並沒有特殊治療。
最重是避負和孕婦接觸。
病人一定要多休息、多飲水、戒煙酒。
應該看醫生作一正確的診斷,醫生會開一些附助性的藥,如退燒藥、消炎消腫、骨痛的藥等。
留意身體有沒有併發症,如瘀點等。如果有可疑,便應告知醫生。

收錄日期: 2021-04-12 02:00: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29000051KK0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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