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410章《成年歲數條例》的第2條,原來在香港的成年歲數,曾經在1990年由21歲降至18歲,可見在法律上而言,成年與否會隨社會的變化而更改。成年歲數具有法律效用,到達這個年紀的人,普遍而言心智發展大概成熟,能夠不在監護人的陪同下,也可下比較理智的決定。
在香港,法律上對於未成年人士的行為有一定的限制,例如他們不可以﹕
●進入馬場、麻將館等賭博場所
●進入投注站或親自投注
●進入酒吧
●購買有酒精飲品
●購買香煙
●購買不雅刊物
●在電影院觀賞三級片
●考取駕駛執照
●登記成為選民
●申請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