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何謂「叛國罪」﹖
在法律上,一個人叛國,指該人對其所屬的國家不忠誠。違背其效忠宣言或誠心與其國家的敵人合作的人會被稱為叛徒。法律詞典 Oran's Dictionary of the Law (1983年版) 對叛國的定義是:「一個公民協助外國政府推翻或嚴重侵害他所屬的國家,或慫恿外國對他所屬的國家宣戰。」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9B%E5%9B%BD%E7%BD%AA
政府闡釋叛國罪
*******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211/12/1112254.htm
署理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湯顯明今日(十一月十二日)表示,叛國是指勾結外敵背叛本身的國家,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差不多每一個國家都有就叛國罪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
湯顯明說:「叛國罪載列於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中,已有數十年之久。」
他說:「因此,當我們依據《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禁止叛國時,我們需要更新及改善《刑事罪行條例》中有關叛國的條文。我們現在建議把有關罪行定義收窄,並把實質罪行規限於與外國人聯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動戰爭;鼓動外國人入侵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以任何形式協助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交戰的公敵。」
他續說:「干犯叛國罪必須涉及勾結外敵,或透過發動戰爭或使用武力,推翻或恐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等元素。」
就有人對隱匿叛國罪行表示關注,湯顯明強調,基於叛國的嚴重性,當局認為有需要將隱匿叛國罪保留在立法建議中。
他說:「隱匿叛國罪屬普通法罪行。只有當某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另一人犯了叛國罪,卻沒有於合理時間內把所知向適當當局披露,才會干犯此罪。」
湯顯明指出,美國、英國、澳洲及加拿大等國家都有隱匿叛國罪,而澳洲政府最近檢討了他們的叛國法例後,亦決定將該項罪行保留。
有關叛國罪是否應該適用於所有自願留在香港特區的人士的問題,湯顯明解釋:「很多司法管轄區都認為,只有對國家負效忠義務或受國家保護的人,才可對該國犯叛國罪。判例法指出,效忠國家的義務不一定是取決於某人的國籍。事實上,部分法律改革建議傾向採納叛國罪行應適用於所有享有國家保護的人這項準則。」
他續說:「我們贊成採用這項準則,因為不論屬任何國藉的人,只要他受到香港特區和國家的保護,都至少不應參與危害國家重要利益的行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