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書名:紅鞋兒
作者:林詠琛
出版社:博益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一個乘坐飛機的乘客,忽然失去了記憶,不知道要到哪裏,忘記姓名,大腦一片空白。奇怪的是她的行李袋上藏有一件血衣...從而揭開故事的序幕。
故事主人翁路千尋接受催眠,然而她只記起卡琳,《安徒生童話故事集》中一個向她要回雙腳的童話故事人物,原來卡琳就是包裹在真相中的核心,只要解開疑團,就可以知道殘酷的真相... ...
這是一本懸疑成份較重的書。發展至高潮,各部分都塑造得十分有系統,明顯是推理小說的方法寫作,作者特別小心一些思維邏輯部分的情節,免得有矛盾位。其中主角路千尋對教授的一番話,可能是作者留下的伏線,後來用不著,所以置之不理,不了了之。
整篇故事迂迴曲折,到最後結局,不算最高明,但有明顯的刻意安排,以主角路千尋的第一身描述出來,說自己是聶教授所複製的人,以為是代替品,萌生歪念,以為殺死路千尋本人會得到教授的感情... ...其中作者另一個遺漏的是故事中部,教授以不合身份地說出不應該出自他口中的話,而教授為什麼會對病人有意?這個明顯是交代不清的位置,教授說路千尋曾受比他更高明的人催眠,這個說法後來交代為:路千尋是複製人,她擁有路千尋的記憶,但她是Karen,教授的太太。
作者某些部分是搜集了資料才寫出來的,例如引用了《安徒生童話故事集》的〈紅鞋兒〉,雖然作者最後沒有交代開始部分用很長篇幅描寫的千明,但應該都是開始的時候,把這個蘊釀在腦中的故事寫出來時,有點不如意,寫不下去的感覺,所以改變方向,發現有很好的發揮,把原來的主題和焦點轉移到路千尋身上,最後一氣呵成完成精彩的高潮部分情節。
這是一本精彩的小說,精彩的是作者絞盡腦汁花了很多心思寫的故事,讀者一口氣就讀完了,有種莫名的感覺。作者寫這個故事時,犯了少許毛病,但她近年的作品已經寫得很流暢,只是一年六本小說,始始及不上一年一本般耐人尋味。
《妖精之吻》都是中部以後較吸引的,作者雖然寫了楔子,但假如讀者缺乏耐性的話,較難投入開始部分。當然,作者的書到今時今日,已是書局的暢銷保證,故事只要好看就夠了,愛情成份亦愈來愈重了,為了商業理由,是要這樣才吸引年輕的讀者。作者大可以不需以文學的方向寫作,而是考慮銷售量。
林詠琛新書《逝盟》又是以幽靈為推銷主題,具有層出不窮的新意。小說世界中,很多鼓吹感情為生命的所有。林詠琛的書之所有吸引男讀者,可能是精彩在集偵探、愛情、懸疑於一身。我想寫小說,也未必一定要以感情為賣點,過份渲染愛情的浪漫。想寫一部好的小說,真是要集各家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