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係搵律師 check 有無比人釘契, 但都可以自己向田土廳查冊.
I) 查 冊 方 法
櫃 位 查 冊
客戶可到金鐘道土地註冊處客戶服務中心及新界七個查冊中心查閱土地登記冊,以及訂購全港各區物業的土地文件影像副本。
只有沙田查冊中心提供查閱政府租契及集體政府租契正本的服務。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透過最新的網上資訊科技為用戶提供全面的查冊服務。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以下列兩類形式提供服務:
按需要性質和按用戶收費性質。
客戶可透過「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索取土地文件副本。用戶可選擇下述方法收取土地紀錄副本:以瀏覽器閱覽下載、電郵、傳真、郵遞、櫃位領取及收取方法會因應所訂購土地紀錄類別的不同而各異。
(II) 土 地 紀 錄 的 種 類
土 地 登 記 冊
裏 面 載 有 每 一 物 業 業 主 的 詳 細 資 料 , 以 及 該 物 業 是 否 有 已 註 冊 的 轇 轕 , 如 法 定 押 記 、 解 除 抵 押 、 買 賣 協 議 、 法 庭 命 令 等 。
註 冊 摘 要
是 一 份 按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指 明 格 式 的 註 冊 文 件 , 裏 面 載 有 連 同 這 份 文 件 一 併 送 交 註 冊 的 契 約 資 料 摘 要 。
註 冊 摘 要 日 誌
是 每 日 送 交 註 冊 的 「 註 冊 摘 要 」 紀 錄 , 裏 面 載 有 每 份 「 註 冊 摘 要 」 重 要 資 料 的 摘 要 。
政 府 租 契
是 政 府 批 租 土 地 的 租 契 , 包 括 說 明 批 租 延 期 或 更 改 批 租 條 件 的 文 件 , 以 及 任 何 政 府 批 租 的 協 議 , 如 新 批 土 地 契 約 、 賣 地 條 件 、 批 地 條 件 、 換 地 條 件 等 。
集 體 政 府 租 契
是 就 丈 量 約 份 / 測 量 約 份 或 一 批 地 段 而 發 出 的 土 地 租 契 , 包 括 租 契 條 件 , 以 及 顯 示 每 個 地 段 的 業 主 姓 名 、 面 積 、 等 級 和 年 租 的 附 表 。
( 注 意 ) 所 有 「 土 地 登 記 冊 」 均 已 輸 入 電 腦 , 而 其 他 紀 錄 ( 包 括 註 冊 摘 要 、 政 府 租 契 、 集 體 政 府 租 契 ) 均 已 影 像 處 理 。
(III) 查 冊 的 程 序
查閱電腦土地登記冊及索取土地紀錄影像副本
所有查冊櫃位均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查閱電腦土地登記冊及索取文件影像副本的服務。
客戶須到查冊櫃位向職員提供所需紀錄的下列資料或其他查冊需求,例如普通或核正副本:
土地紀錄的種類 所需資料
土地登記冊 地址/地段編號/物業參考編號
註冊摘要 註冊摘要編號
政府租契/集體政府租契 丈量約份/測量約份編號及
地段編號
批地條件/賣地條件/換地條件/新批土地條件 條件/新批土地契約編號
如找到所需的紀錄,本處職員會列印付款結算書供客戶核實。客戶須小心核對並確定付款結算單上顯示所需的紀錄及訂購需求正確。
客戶可以下述任何一個付款方法在查冊櫃位付款:現金、支票、易辦事及信用卡(Visa 或萬士達卡)。客戶會獲發客戶付款收據,以供存案。
在大多數情況下,所需的紀錄都會在查冊櫃位的打印機列印供客戶即時領取。然而,在一些情況下,例如需要核證副本,則有關紀錄會在後勤辦事處的打印機印製。如屬這些情況,當所需的紀錄準備妥當時,本處職員會通知客戶到發件櫃位領取有關文件。客戶領取所需的土地紀錄時須出示客戶付款收據。
查閱政府租契及集體政府租契
由於政府租契及集體政府租契的文件都存放在沙田查冊中心,因此客戶如需查閱政府租契及集體政府租契,須親身前往沙田查冊中心查閱。客戶在沙田查冊中心須填妥申請查閱紀錄的表格。
客戶也可選擇在金鐘道客戶服務中心或本處轄下七個查冊中心其中任何一個,填妥及遞交查閱紀錄申請表。本處職員會把申請表傳真至沙田查冊中心供該辦事處職員跟進。客戶接獲沙田查冊中心職員通知後,可到沙田查冊中心查閱所需的土地紀錄。
申請表須填寫下述資料:
土地紀錄的種類 所需資料
政府租契 有關物業的丈量約份/測量約份編號及地段編號或條件/新批土地契約編號。
集體政府租契 集體政府租契的丈量約份/測量約份編號或地段資料。
客戶須以下述其中一個付款方法在沙田查冊中心付款:現金、支票、易辦事及信用卡 (Visa 或萬士達卡)。客戶會獲發客戶付款收據,以供存案。由於客戶須對所提供查閱的土地紀錄負責,故須保存該收據。
客戶只可在沙田查冊中心指定範圍查閱土地紀錄。帶走、損毀或更改土地紀錄均屬犯法,可被判入獄。查閱完畢,客戶須把完整無缺的土地紀錄交還查冊櫃位職員。
客戶如需索取土地紀錄的副本,請與查冊櫃位職員聯絡,本處職員會與客戶安排付款及提供所需紀錄的事宜。
查閱註冊摘要日誌及索取註冊摘要日誌個別記項的副本
(i) 2005 年 2 月 12 日之前的註冊摘要日誌 (日誌)
客戶須到下一列辦事處查閱 2005 年 2 月 12 日之前的日誌或日誌內任何記項的副本
辦事處 區域
金鐘道客戶服務中心 港島、九龍、新九龍及離島
新界七個查冊中心 (北區、西貢、沙田、大埔、屯門、荃灣及元朗) 新界各區
(ii) 客戶須在查冊中心填妥及遞交查閱紀錄的表格。
(iii) 客戶須以下述其中一個付款方法在查冊中心付款:現金、支票、易辦事及信用卡 (Visa 或萬士達卡)。客戶會獲發客戶付款收據,以供存案。由於客戶須對所提供查閱的土地紀錄負責,故須保存該收據。
(iv) 客戶只可在查冊中心指定範圍查閱土地紀錄。帶走、損毀或更改土地紀錄均屬犯法,可被判入獄。查閱完畢,客戶須把完整無缺的土地紀錄交還查冊櫃位職員。
(i) 2005 年 2 月 12 日或之後的註冊摘要日誌 (日誌)
2005 年 2 月 12 日或之後的日誌及日誌資料,只可透過使用本處置於金鐘道客戶服務中心及新界七個查冊中心的自助查冊服務工作站取得。客戶可到上述任何一個辦事處查閱註冊摘要資料。
(ii) 電腦會在畫面提供網上指引,協助客戶進行查冊。客戶如在使用服務時遇到任何困難,本處職員會從旁提供協助。
(IV) 收 費
各 類 服 務 一 覽 表 費 用
1. 在 土 地 註 冊 處 查 索 -
(a) 每 份 註 冊 摘 要 或 政 府 租 契 $10
(b) 每 本 註 冊 摘 要 日 誌 $150
2. 以 任 何 形 式 和 藉 任 何 方 法 提 供 錄 載 在 任 何 註 冊 摘 要 日 誌 內 的 關 於 每 一 註 冊 摘 要 的 任 何 資 料
$10
3. 提 供 某 一 財 產 的 註 冊 資 料 卡 的 副 本 , 或 提 供 來 自 微 縮 軟 片 的 關 於 某 一 財 產 的 註 冊 資 料 卡 的 硬 副 本
$30
4. 以 電 腦 印 製 本 形 式 或 任 何 其 他 形 式 提 供 資 料 , 以 顯 示 -
(a) 某 一 財 產 的 現 時 詳 情 $10
(b) 某 一 財 產 的 過 去 及 現 時 詳 情 $25
5. 提 供 任 何 文 書 、 註 冊 摘 要 或 政 府 租 契 的 整 份 文 件 的 副 本 、 影 像 處 理 副 本 或 微 縮 軟 片 硬 副 本 , 或 以 任 何 形 式 和 藉 任 何 方 法 提 供 該 整 份 文 件 -
(a) 就 所 提 供 的 每 份 註 冊 摘 要 及 其 任 何 附 帶 文 書 $100
(b) 就 所 提 供 的 每 份 政 府 租 契 $120
(c) 就 所 提 供 的 其 他 文 書 的 每 一 整 頁 或 其 部 分 $10
6. 提 供 下 述 的 副 本 、 影 像 處 理 副 本 或 微 縮 軟 片 硬 副 本 , 或 以 任 何 形 式 和 藉 任 何 方 法 提 供 該 等 副 本 -
(a) 附 連 於 註 冊 摘 要 或 政 府 租 契 的 一 份 或 多 於 一 份 圖 則 , 而 每 份 註 冊 摘 要 或 政 府 租 契 $15
(b) 其 他 圖 則 , 而 每 份 圖 則 $15
(c) 註 冊 摘 要 $10
(d) 集 體 政 府 租 契 的 紙 頁 , 而 每 紙 頁 $10
7. 在 任 何 圖 則 繪 上 顏 色 或 顯 示 顏 色 的 附 加 費 用 $150
8. 核 證 為 真 實 副 本 $150
參考資料:
http://www.landreg.gov.hk/ch/services/services_b.ht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