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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中的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猶太人因為這誡命而不敢讀「耶和華」的名。不敢在 YHWH(希伯來文的「耶和華」)這個原文字上,加上響音。他們每逢遇到這個字,就將之改讀為 Adonai(「主」的意思)。以致日子久了,猶太人竟然忘記了這名字應該怎樣讀。現今的專家們認為(只是最新的看法) ,這名的真正讀法,不是「耶和華」(Jehovah),而是(Yahweh)。
其實,聖經的意思不是禁止我們讀神的名字,而是禁止我們「妄稱」神的名字。
讀音並不重要,其意義才是最重要。
因此,「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意思是不要像舊約時代的人,隨便奉耶和華的名起誓,或以耶和華的名來開玩笑。神要我們尊他的名為「聖」,是要我們不可看神的名與其他任何名同類,主的名本是至高、至聖、聖尊的,要分別出來,加倍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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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 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
他們若問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
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出3: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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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向摩西啟示了祂的名字:「我是自有永有的」。這名字是希伯來文hayah (“to be”)的第一身單數的稱呼。神要向以色列人顯明衪是從永遠到永遠地存在。「自有永有」(I am what I am),按原文可譯為(“I, who am, truly am”)
聖 經 中 , 神 自 己 啟 示 的 名 字 的 意 義 就 是 : 「 自 有 永 有 」 , 「 源 頭 」 的 意 思 。 詩 篇 卷 36:9( 因 為 在 你 那 裡 , 有 生 命 的 源 頭 。 在 你 的 光 中 , 我 們 必 得 見 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