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請人才可申請居屋嗎?

2007-08-25 12:19 am
我想申請綠表, 但我和家人住緊的公屋申請人是母親的, 不是我! 我還可以申請嗎?
如果不能應該怎樣做? 另外分戶嗎? 對現有的公屋有影響嗎?
希望知道多一點有關資料~~~~ 唔該各位

回答 (1)

2007-08-25 12:37 am
✔ 最佳答案
如你不是戶主,你可以用白表申請,對你現有的公屋冇大影響。
如你要用綠表,就必須叫你母親援權你處理戶主事宜,但如果成功用綠表資格購到居屋就要簽約後30天內把公屋單位還給房署。
分戶並不能即時取得綠表資格的。

2007-08-24 21:53:22 補充:
自願合住之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的分戶申請有親屬關係的住戶,或當初自願合住公屋單位以便互相照顧的住戶,若果希望編配額外的公屋單位,將家庭分拆居住,是不能透過分戶而獲得即時編配額外公屋單位的。為免對輪候冊上的申請人構成不公平,他們也須要透過輪候登記等候編配公屋。不過,遇有特殊情況,如果住戶有迫切需要分開居住,我們會要求社會福利署(社署)為有關家庭提供專業評估,住戶如獲社署推薦,並符合客觀條件準則(即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無擁有住宅物業規定),我們也會考慮其分戶申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3:06: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24000051KK0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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