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會點判?

2007-08-24 11:04 pm
我想問如果一個冇犯過法的成年人因工作關係得到客戶資料,而他因為該名客人痳煩而曾用自己的電話騷擾過該名客人(1日打咗9次,十日之後再打咗2次),之後冇再打過,點知個客人因為9個電話而報警,咁已經向警方承認咗,之後警方話會寄傳票比佢,咁會唔會要坐監嫁,有冇人試過,有冇人知大概會點,會唔會只係罰款?
更新1:

但警方話會寄傳票同埋已經喺警局認咗,警方仲話要去裁判處

回答 (2)

2007-08-29 9:06 am
✔ 最佳答案
你個朋友最衰就係在警署認左罪,
口供簽哂名, 一定會出傳票, 一定要上庭,
正常在警局一定一句都唔答架啦,
48 小時一定放人...
不過事件唔嚴重, 最多守行為, 或者罰少少錢,
賠堂費千零蚊, 一般唔會留案底
2007-08-25 12:23 am
放心啦,如果淨係咁樣而無講到恐嚇的說話,警察通常都會因証據唔夠,而唔會刑事檢控,但以後就唔好再做呢啲無聊嘢。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8 23:12: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824000051KK0269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