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案~陳哲男一審宣判無罪? 有大大知道判決的理由?

2007-08-25 2:08 am
Yahoo轉載的新聞:
備受關注的高捷泰勞圖利案,今天下午5點宣判,被檢察官以圖利罪起訴,求刑8年的陳哲男,在經過多日的審理,一審宣判無罪,讓檢方大感意外。

高捷弊案中,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嫌接受外勞承包商華磐公司的招待,與高捷前副董事長陳敏賢、前立委劉炳偉等人,一起到泰國及韓國濟州島旅遊,

而華磐公司藉此取得高捷引進泰勞的合約,進而從中獲利,因此陳哲男被檢方依圖利罪嫌起訴,求刑8年,不過,在今天的一審宣判,陳哲男圖利罪的部分,是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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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判決無罪的理由是?
難道是證據不夠充分?
事情搞得那麼大~大家都無罪?
真是皆大歡喜一場~這是喜劇片嗎?
陳哲男走出法院~應該是舉起大姆指說~司法是公正的~ = . =b

回答 (4)

2007-08-26 12:07 am
✔ 最佳答案
這是一個很難的案子,難在有權力的人可以掩護、淹滅証據。
辦這種案子無非從公文流程與金錢流向兩大方向去找。華磐的錢往哪裏流?誰批淮的公文?
誰批的公文很容易查!就是陳菊!但很明顯陳菊沒有收錢,這宗貪污案就扯不上她了。但誰在影響她,如果錢又流向這個人,兩下一兜,就是鐵証如山了。陳菊對此案有相當的了解,否則她不會脫口而出「有力人士」。試問能讓陳菊如此「有力」保護的「人士」有誰呢?陳哲男還不夠格吧!依其職務陳哲男無直接的指揮權,頂多只是中間作「牽猴的」。
公文的旁枝末節,早在葉菊蘭奉命調查時,就能趁此良機把該清的清一清了。
再來的關鍵是陳菊當選高雄市長。以她是本案發生時的勞委會主會,又是現在的高雄市長,由她來保護那位「有力人士」在適合不過了。
高捷案按照官方的資料,有高達一百五十億的資金流向。150億是個很大的金額哩,很難查嗎?但這所謂的150億不是只發生在華磐一案上。只要在檢調查案的系統上小動手腳,讓他們各自為政,最關鍵的部份 (如公辦六標),派自己信的過檢查官草草結案,一個彌天大案不難壓的下來。
調查此案的檢查官著力點都集中在陳哲男身上,當然會誤中副車。不過檢方也有其苦衷,不從陳哲男查起,要查誰呢?後面那個「藏鏡人」有太多「管道」、「白手套」可以疏解這150億的龐大現金流量。檢方寄望的就只有從陳某身上順藤摸瓜,看能不能從其中摸條大魚。
問題是陳哲男也是老江湖,辦事手腳乾淨。他跟本不是一個愛賭博的人,三翻兩次進出賭場所為何來。只要他能守的住,後面的「有力人士」不能不照顧他。
前幾天的主戰場上,高捷數大要角安然抽身,早已預告陳哲男可以吃豬腳糆線了。
看來這件事會如前天陳菊在電視上所講的成了「歷史雲煙」吧。

2015-04-17 10: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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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5 4:35 am
被告陳哲男雖泯於公私分際,交遊廠商,接受招待,涉足賭場,行為應予非議。惟公訴人所舉證據,仍不足證明被告陳哲男係因泰國曼谷、韓國濟州島之行受有機票款項招待之利益,而執其職權、身分,影響、改變外勞引進政策,或使華磐公司得以承接高捷公司外勞管理業務。
也就是說,雖然有人證,但是缺乏物證能直接證明陳哲男去賭場是為了外勞政策相關事宜,因此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法院也無可奈何,只能判處無罪之處分
2007-08-25 3:30 am
我媽說他知道太多阿扁的事情了
阿扁不敢辦他
不管怎樣都會想盡辦法給他判無罪
要是他是國民黨的一定馬上判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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